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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之所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有一个前提条件:翻译是可能的。但也许是因为翻译实践与史共存,一直以来,国内外学术界从学理上对“翻译何以可能”这一问题的探讨却为数不多。本文从翻译的语言学理论和文化学理论中得到启发,认为翻译之所以可行是因为文化中所固有的一种隐性的“可容性机制”的作用,这一机制的作用是翻译的前提条件,且在翻译中起着动力支持的作用。 通过细致地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出,任何两种文化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可容”的因素,显现出文化的本质特征——容纳性、接受性与渗透性。“文化的可容性”在文化发生碰撞与交流的过程中,并非是一个被动的因素,它可以形成一种机制,对文化交流的全过程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其支持的动力来源于“文化共性”中“固块”的能量作用。具体落实到翻译里,“文化共性”指涉的是两种相异文化中的相同与相似性因素。在文化交流与转译的过程中,“文化共性”起着桥梁作用,它凭借相同与相似性因素吸附着两种文化中的相异性因素,实现着整体转换,从而畅通语言信息通道,以实现文化功能的转换。文章分析了既往翻译理论的建立与“异域文化的可容性”机制间所存在的隐性关系,从而推论出:“文化可容性”的机制作用,可以对翻译过程中语际转换时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规律给予更多的描述及理论支持。 全文由六部分组成:引论部分主要对本论题涉及的相关理论进行了回顾,并对“异域文化的可容性”机制加以解释;第二部分引入了本论题的理论前提,主要涉及语言学的和文化学两方面;第三、第四部分则分别从语言学和文化学的角度,阐述“异域文化的可容性”是如何在翻译中发挥机制性作用的;第五部分进一步引伸出可容性机制与翻译的理论之间的具体关系;最后是结论部分,对所述观点进行全面的总结与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