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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原则作为现代法律中的一条重要原则,在保护社会公众权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在我国对于公共利益原则的研究,多集中于以公权力为主导的公法领域和行政领域,而在私法领域中,特别是商法中对于公共利益原则的司法适用问题的探讨研究则寥寥无几。由于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商事纠纷日趋增多,在商法中合理正确地适用公共利益原则以规制不良的市场行为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基于这样的现实背景,本文通过逻辑归纳和比较分析对公共利益原则在商法中适用的法理基础以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实证研究,结合案例分析,从而总结出具体的裁判规则,力求对该原则在商法中适用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 从全文的结构来看,一共分成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对于公共利益原则在商法中适用的法理基础的分析。首先笔者对该原则的核心概念“公共利益”进行了深入剖析,以明确商法中公共利益的内涵边界。随后,从商法规律的内在要求和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两个角度出发,论证了在商法中适用公共利益原则的必要性,为论文后半部门的写作提供了理论工具。 第二部分,笔者对于公共利益原则在商法中适用的法律基础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阐释。包括归纳分析了在商法中适用公共利益原则界定公共利益的具体方式,并通过与该原则在民法、经济法中适用情形的对比,揭示出公共利益原则在商法中适用的法律特点。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该原则在我国及域外立法情况的比较介绍,进而发掘出现实中公共利益原则在商事领域适用过程中的立法缺失。 第三部分是对于完善商法中公共利益原则适用制度的探讨。由于公共利益原则在商事案件裁判中的适用是公共利益原则商法适用中最重要的一环,且目前的适用状况十分混乱,因此笔者选取了裁判规则总结的视角,通过对典型商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从实体和程序两个角度出发,得出了一些在商事案件裁判中适用公共利益原则的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