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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生活生产资料,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物质保障。我国虽已经初步建立了采矿权制度,但随着其制度内部各类问题的不断扩大,使我国矿产资源浪费及环境污染的现象持续恶化,已经影响到了社会主义的和谐建设。探析并完善我国采矿权制度,对于改善当前资源与环境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本文力图在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平项山这一资源型矿业城市中的种种现状,对确立采矿权产权制度、完善采矿权市场法律机制、内化采矿权负外部性成本等措施作了进一步的探讨,力图使采矿权制度不只在理论上得到了完善,也在实际案例指导中得到了发展。真正从制度上避免煤矿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现象的发生。
本文从五个部分来对我国的采矿权制度进行研究。第一章主要对选题的目的和意义以及研究方法进行阐述,同时也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了简明介绍。
第二章对我国采矿权进行概述,重点介绍了采矿权的性质,笔者认为,采矿权性质应根据不同的采矿权客体确定。对于矿产资源,它是基于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用益物权;而对于矿产品,它是基于矿产晶的自物权。随后说明采矿权性质的确认对完善矿产资源法有着深远的意义。
第三章分析了我国采矿权制度的立法现状,主要以采矿权的取得和变动两方面来进行综合说明。
第四章探讨了我国采矿权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平顶山市煤矿存在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的现象,从产权制度、市场机制以及负外部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第五章提出了完善我国采矿权制度的法律对策,首先是产权制度的完善,笔者分别从产权明晰的基本思路、指导思想、具体措施三方面进行论述;其次是采矿权市场法律机制的完善,分别从矿产资源产权法律体系的构建以及市场机制的建立两方面进行总结;第三是负外部性成本的内化,分别从法律上以及价格上提出建议;最后是采矿权市场规制的制度创新,从采矿权收回制度以及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这两方面进行设计。本章在整体上为健全及完善采矿权制度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操作性的措施,同时也使平顶山市相关的资源与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