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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从历史的角度,并结合中国国情和国际经验,认为构建适应未来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着力解决好商业保险的职能定位问题。社会保障相关联的基本国情是:正规就业群体比重低、国民收入低、财政投入不足、城乡二元结构。面对上述现实问题,参照社会保障多支柱理论及国际经验,本文提出无论从历史看、现在看还是长远看,“—柱独大”不符合我国国情和国力,而且最终难以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普惠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因此要解决好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职能定位问题,并使其支柱性作用尽快得到确立。 为此,必须对构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管理理念进行调整: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职能作用关系。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居于主导地位,政府不但扮演着替代、监管市场的角色,更重要的是扮演着规划、引导市场的重要角色;本文意在抓住完善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具作用空间、最具效率潜力的关键环节——商业保险职能定位、作用机理入手,作出规划定位,以对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起到重要的助推作用;事实上政府、市场、企业及个人多主体的职责分工是构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由之路,为此应该尽快明确职责分工和保障目标定位,与此同时紧密结合现实国情研究与之配套的法律制度法规、公共政策、治理实施规划和解决方案。 本文认为,对商业保险的职能定位要再认识。在社会保障领域,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从国际社会保障经验看,发挥商业保险的职能作用离不开公共政策的配套支持,在公共政策、公共财政和法律规定下,商业保险承担的角色已经极具社会属性,与社会保障互为补充,共同担负着社会保障的社会责任;要充分吸纳国际经验,应以世界银行社会保障多支柱理论视角作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的重要参照和判断依据,强化二三支柱保障能力,重点加速商业保险公司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职能作用的激活和强化,使其市场职能作用获得充分释放;商业保险解决职能定位取决于政府、市场的双重作用方式,政府提供公共政策、制度安排设计,商业保险进行市场化运作。 本文认为,对中国社会保障积聚的规模性风险是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失独和失能保障三类,上述风险均有规模效应,而且有相互叠加和相互影响的特性,对上述风险商业保险要发挥设计规划、产品精算、风险管控的优势,通盘考虑,科学评估,分类实施,并提早有效地进行制度性的化解方案,否则将会给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短期内无法消除的不利影响。商业保险在对这类长期性业务的服务中具有独特管理优势,可以充分利用其广泛的网点布局发掘其作用空间。商业保险在养老、医疗、老年照护领域又与基本社会保障互为补充、互为替代、互为依存,如果充分商业保险的作用,会对保障覆盖和水平都会产生正向影响,而且作用空间巨大。另外商业保险还可以依托自身集团化多元主体的优势,应对老龄化、银发经济时代的到来,打造以产、学、研—体化,集养老、大病医疗、健康保健、长期照护、养老产业、养老金融全程服务的产业链,创新主业发展。 本文认为:商业保险的长期性业务是养老金融形成的基础,其规模的形成有利于促进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改善金融市场的资产负债结构。因此,商业保险的发展会使社会保障和资本市场双受益。商业保险给养老金融体系带来的生生不息的财富效应最终会在资本市场形成相对稳定的资金流,成为一国稳定经济的“定海神针”。 本文会对构建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商业保险职能定位设计和作用发挥有—定的借鉴作用。本论文以商业保险公司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定位为切入点,以顶层设计思路作引领,自上而下,抓住关键,立意明确,研究成果具有实际意义,以期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