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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大势所趋下,国家间、地区间的合作风起云涌般出现,次区域经济合作作为区域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日益受到关注。不同于一般的区域经济合作,国际次区域经济合作有两个内涵:一是国际合作,二是次区域合作。国际合作是跨越国界的合作,需要不同国家地区政府之间进行协调沟通;“次区域”则是指两个及以上相邻国家(地区)包含边界两侧的部分领土组成的地域,地理范围可以拓展到整个国家(地区),但是参与方中至少一方仅为边境地区。国际次区域经济合作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的亚洲。当时国际政治局势的突变、亚洲各国局部战争的结束、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求的加强与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环境,促使亚洲各国必须顺应形势以谋求发展,因而创造出“次区域经济合作”这种形式。在此后的许多年里,次区域经济合作的进展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变幻起起伏伏。 我国是一个陆地边境线长、周边国家众多的大国,面临着诸多历史纷争和现实问题,发展国际次区域经济合作可以拓展我国发展空间、获取发展资源,也有利于建立与周边邻国的友好关系,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早在20世纪80年代,同属中华文化圈的港澳台以及内地广东、福建构成的大华南次区域经济合作就开始发展,并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效果,其发展变迁过程,带给我们不少启示。当前我国主要参加的国际次区域合作包括东南亚、东北亚和中亚三个方向,基本形成了全方位合作的态势,发展较好的当属东南亚方向的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合作。GMS合作由国际组织引导、以项目为主导、多层次合作机制并存的方式,为其发展创造了源源不断的生命力。 国际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国内外经验,为我国进一步参与国际次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借鉴和帮助。按照经济学一般规律,一个国家的陆地边境地区发展难以受到中心地带的辐射带动,经济实力和基础设施都相对较为薄弱。因此,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活力来源于其桥梁作用,即边境地区为主体,带动其所在国家的参与,提供边境地区所缺少的生产要素和产品;国际次区域经济合作不但可以破除边界的屏蔽效应,使边境线两边的生产要素和产品实现更为顺畅的流动,还将边界两侧的落差转化为发展动力,将要素和产品至于更广阔的流动空间里,迅速实现资源更加优化的配置。不过,国际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持续发展需要各国的各级政府以及国际组织的不断投入,如做好发展规划、提供公共产品、协调外交事务、平衡利益分歧、化解冲突矛盾等。对于我国参与国际次区域经济合作而言,还有一些特殊之处,在未来的发展中,要根据自身发展特点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以推动边疆地区的发展,带动国际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和国家周边环境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