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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市场经济中自主经营、独立决策的经济主体,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的核心,企业行为也是影响我国经济体系运行的决定因素之一。而处于转轨经济下的我国企业经常存在“过度投资”、“债务融资比重过高”、“盲目扩张”等不理性的行为。那么,造成企业这种财务行为的动机是什么?企业这种财务行为有什么样的经济后果?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来约束企业的这种行为?这些都是值得理论分析和探讨的重要问题,对于掌握经济主体行为的规则和特点,理解、规范和调控经济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来说,决定和制约企业行为包括财务行为的因素主要包括企业内部因素和外部的制度环境因素。企业内部的因素主要包括公司的治理结构、目标、管理层的特征等;而影响企业行为的外部制度环境,则包括经营环境、政策法规、市场竞争状况以及政企关系等。以往的文献更多关注的是企业的内部因素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关于外部制度环境改善对企业行为的研究,国内较多的研究集中在市场化进程对企业行为的影响上。但是从逻辑上说,市场化程度只是我国市场化改革的结果,而市场化改革的过程及其对企业行为的传导机制是如何实现的并较少进行深入探究。 有鉴于此,本文从财政分权这一外部制度环境入手,探寻财政分权背景下的政企关系演变及其对企业财务行为的内在影响机理与传导过程,并考察其可能的经济后果。在对财政分权理论的发展与演进进行回顾,对我国财政分权的实践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本文对财政关系的调整与政企关系的发展演进以及财政分权背景下的政企关系对企业财务行为的影响进行了理论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实证考察了财政分权及与之相关的地方政府官员行政晋升激励、政府的层级等制度安排对民营企业寻求建立政治联系的动机、国有公司和属地民营公司的过度投资问题、债务融资问题及现金股利政策等财务行为的影响。 我们的研究发现: (1)财政分权程度越不充分的地区,民营企业存在政治联系的可能性越大。研究结果表明,我国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政治联系,可能并不完全是企业主动寻求建立的结果,也有可能是以财政分权为主要特征的分权化改革背景下的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互联的关系型合约关系的体现。 (2)财政分权越不充分的地区,地方政府所控制的国有公司和属地民营公司更容易获取银行的长期债务融资;GDP和财政收入增速越慢的地区,地方政府所控制的国有公司和属地民营公司更容易获取银行的长期债务融资。进一步研究发现,以财政分权与地方官员行政晋升激励为特征的中国式分权制度下,政企关系及政府对企业的干预不仅存在于地方政府与其所控制的国有公司之间,还包括其属地的民营公司。而且由此引发的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在市场化进程不同的东部、中部和西部都广泛存在。 (3)财政分权越不充分的地区,其所控制的国有公司和属地民营公司越有可能存在过度投资行为;相对于中央政府控制的国有公司,地方政府控制的国有公司和属地民营公司更有可能存在过度投资行为;地方政府的层级越低,其所控制的国有公司越有可能存在过度投资行为;GDP增速越慢的地区,其所控制的国有公司和属地民营公司越有可能存在过度投资行为。 (4)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发放显著正相关,表明大股东利用现金股利进行利益输送的现象确实存在,但在财政分权程度越低的地区这种影响越大。此外,相对于非国有上市公司,国有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利用现金股利进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越大;国有上市公司所属的政府层级越低,大股东利用现金股利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越有可能存在。 本文的研究从理论角度上,有助于从政企关系及企业财务行为的角度考察我国分权化改革的得失,对于正确地设计下一步的改革方略,实现我国的持续科学发展具有重要启示,并丰富有关中国式分权的理论文献。同时,对于促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及公共治理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从实践角度看,本文的研究将有助于加深对我国企业财务行为的动机、制约机制及经济后果的认识,从而为更好地掌握经济主体行为的规则和特点,理解、规范和调控经济运行提供政策启示;对于监管部门改进市场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也能提供方向上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