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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进程日益推进,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然而,长期以来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粗放,对矿产资源的开发缺乏合理的规划和有序的管理,导致矿区及其周围产生了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了矿区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并逐步演变成为制约中国未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在此情况下,为有效实现中国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统一发展,迫切需要构建一套能够协调“三效益”的新措施,而生态补偿正是这样一种新的措施,也是中国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在要求。
以云南省兰坪县金项铅锌矿区所在地沘江流域为研究区,根据矿区开发对沘江流域不同区段所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差异,将流域分为上段(上游地区)和下段(中、下游地区),并构建相应的生态补偿指标体系;通过环境费用一效益分析方法估算生态补偿费用;最后从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五个方面,分别构建沘江流域上段和下段的生态补偿模式。研究结果将为金顶矿区的生态修复和治理、为沘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为其他类似流域地区的生态补偿提供一定的参考。
研究得到如下结论:
(1)兰坪县金顶铅锌矿区的开发对批江流域上段和下段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不同,上段主要是生态破坏(土地占用和破坏、土地破坏和次生地质灾害)和环境污染问题(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水体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下段主要是环境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这些问题对流域内居民的身体健康和同常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2)由于金顶铅锌矿区开发对沘江流域上段和下段的生态环境影响不同,因此,所构建的相应的生态补偿指标体系也存在差异;
(3)沘江流域上段和下段的生态补偿主体是一致的,主要是金顶锌业有限公司、兰坪县政府、部分工矿城市(昆明、上海、东北、山东等地)、其他个人和组织;流域上段的生态补偿客体主要是铅锌矿资源自身价值损失、水生态系统价值损失、农户丧失的发展机会、矿区生态环境价值损失、矿区周围居民身体健康价值损失,而下段的补偿客体主要是农作物产量和质量下降损失、农户丧失的发展机会;
(4)沘江流域上段的生态补偿对象是矿区周围身体受到严重影响的农户,其中受到影响最严重的是金凤村委会的村民,下段的生态补偿对象是生产生活受到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影响的农户;
(5)沘江流域上段的生态补偿费用理论值约为2757.65万元,下段约为2393.3万元;
(6)为更好地实施生态补偿,对沘江流域上段和下段均可采用经济补偿、政策补偿、智力和技术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