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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企业在最近十年得到了迅猛发展,得到学术界和企业界的广泛关注。随着对平台企业的研究深入,平台企业与传统企业的异同点被不断挖掘。本文运用博弈论从用户单归属和用户多归属两种情形进行了平台博弈分析,之后运用讨价还价模型对潜在利益相关者和平台生态系统进行了分析。 通过以上博弈模型分析,从理论上本文得出了以下结论:(1)跨界合作对平台企业定价的影响:不管是在单归属和一边多归属的情形下,跨界合作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合作平台对双边用户的定价差异变大,即使得价格的非对称程度提高;但是对于非合作平台来说,非对称程度却降低。网络外部性的强弱对于用户定价水平有重要影响,跨界合作使得具有较弱网络外部性的一边不得不支付更高的价格,而对于较强网络外部性的用户,其支付的价格则需要具体分析。 (2)跨界合作对平台用户量的影响:在用户单归属和一边多归属的情形下,合作平台的用户规模都会随着固有收益的增加而增加。在单归属情形下,跨界合作使得合作平台在双边的用户规模都增加了;在一边多归属的情形下,跨界合作使得合作企业在单归属边的用户规模增加了。对于非合作平台来说,当交叉网络外部性的差异不明显时,非合作平台企业的用户规模在用户单归属和用户一边多归属的情形下都减少了。从长期竞争的角度来看,跨界合作使得合作平台在长期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3)跨界合作对平台利润的影响:跨界合作会导致合作平台的利润增加,但是对于非合作平台利润的影响则与固有收益的大小相关。当跨界合作带来的固有收益有限时,对于非合作平台企业的影响有限。因此从短期来看,非合作平台企业仍然可以盈利。但若从长期竞争考虑,非合作平台最终会被挤出市场。 (4)鉴于跨界合作使得合作平台的用户量和利润在长期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本文在跨界合作的背景下讨论平台竞争的变化基础上,也解释了为何当前众多的平台企业采取了跨界合作的策略。 (5)基于跨界合作对平台企业定价、用户量和利润的影响,对平台模式的发展演化进行分析,得出平台企业向平台生态系统的发展是平台模式的重要演化趋势之一。 (6)当平台模式发展到平台生态系统时,平台生态系统实质上作为一个综合性大平台企业运作。跨界合作不仅会导致自身固有收益的增加,也会对与其合作的利益相关者产生重要的影响。得出平台生态系统一个重要的特征——平台锁定效应。利益相关企业在考虑是否应该加入平台生态系统中时,应做以下几点考虑:首先,企业需要明确自身的发展战略。如果企业本身是多业务的发展战略,那么将很难与平台生态系统达成合作;其次,由于平台生态系统本身的地位和资金优势,企业需要积累一定的用户量,使得在谈判中的贴现率变低,从而得到更多的收益份额。对于是否加入平台生态系统这一问题,则需要考虑平台的锁定效应。同时,企业自身距离平台生态系统的中心位置越近,则使其越容易利用平台的优势资源以增加企业收益。综上,确定需要加入平台生态系统的企业,应尽早行动,获得先动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