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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体育赛事是以公平比赛为基本原则,以创造优异比赛成绩取得比赛胜利为主要目标,给观众带来享受的社会活动。国际体育赛事巨大的经济效益逐渐让体育赛事的利益相关者不顾比赛初衷,利用各种方式操纵比赛进程,同时诱发了跨国非法赌博、腐败受贿和洗钱行为,极大的影响了全球社会的秩序,而国际赛事的举办更是让操纵比赛行为变成了复杂的全球性行为。目前,国际体育赛事的各个项目与环节都受到操纵比赛行为的侵蚀,这严重破坏了体育竞赛的公平性和完整性,也损害了广大体育运动员及观众对体育赛事的热情,必须全面有效地规制这种行为。国际体育组织行业规则作为软法可以对国际体育赛事中操纵比赛行为进行规制,其中国际足联、欧足联及国际泳联的赛事规则和纪律规则都可以规制赛事中的操纵行为;中国和欧洲部分国家国内体育组织规则同样可以对比赛中操纵行为进行规制;国际法方面,有《欧洲委员会打击操纵比赛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及《联合国打击跨国组织犯罪公约》等都对国际体育领域中操纵比赛行为起到一定的规制作用;部分国家国内法中,刑法对操纵比赛行为的规制要求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民事法律对操纵比赛行为的规制则要求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体育法的规制是明确体育赛事中的各方权利与义务,对操纵比赛行为的制裁方式以及司法介入的程序。目前,利用现有的国内外法律制度规制国际体育赛事中操纵比赛行为存在着规制依据不完善,调查认定证据困难,体育组织内部规则与国际法、国内法之间在立法和执法方面的衔接不紧密,以及体育组织缺乏严密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各国急需完善国内法律制度,在刑法中增设专门的体育操纵比赛类型罪名,同时完善体育领域基本法,将体育法与其他部门法相衔接,并积极进行国际合作,拟定全球性的可适用的国际条约;同时建立类似世界反兴奋剂组织的专门监管组织,完善调查取证以及证据认定制度,积极进行证人保护,证据收集,电子数据保护及信息交流方面的合作,并加强不同规制方法间立法和执法的衔接,建立全球适用的统一规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