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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失独老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正引起了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中国传统家庭文化氛围下,失独老人这一社会群体所遭遇的打击是巨大的。失独老人现象的出现和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及实施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一个带有时代烙印的政治性问题。众所周知,“计划生育政策”在人口激增、资源匮乏的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直到后来的三十多年间,发挥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失独老人”对整个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而其自身却承担了很大的社会风险。因此在其晚年丧失独生子女、生活困难的艰难境遇下,国家理应通过完善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立法,加强对这一特定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和保障。尤其是随着老龄化社会的逼近以及失独老人群体人数的激增,我国中央及地方已经在开展失独老人社会救助和帮扶工作。然而,具体在工作实践中仍暴露出诸如失独老人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不健全、各地救助标准不统一、失独老人社会保障体系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等很多问题。因此,加强失独老人社会救助问题研究,推进我国失独老人社会保障政策立法的完善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文在系统分析我国失独老人社会保障研究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从失独老人和社会保障概念界定出发,研究了我国失独老人社会保障所涉及的基本理论问题,梳理了失独老人社会保障制度沿革,通过讨论我国失独老人社会保障的现状、问题以及相关立法完善,提出了我国失独老人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立法完善的建议,即更新政策立法思维模式,树立权利保障理念,加强相关政策立法的顶层设计、完善政策立法内容,鼓励保护模式创新,推进政策立法规范内容与时俱进,提升政策立法的操作性,强化政策立法的实施监督,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规范,实现失独老人权益的有效保障,从而为我国失独老人社会保障机制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