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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政治之癌"的腐败问题,是困扰中国乃至整个世界和人类的棘手问题。腐败是人类社会健康肌体上一颗毒瘤,是政治学中非常重要但又难以解决的研究课题,同时也是全球性的普遍问题。腐败产生的外部性,是很难用一个经济指标来衡量的。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腐败现象也随之发展,成为妨碍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公害,甚至有理由认为,如今对我国改革开放进程内部威胁最大的暗礁就是腐败。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警钟长鸣。"进入21世纪后我国腐败现象的日趋恶化已是不争的事实。腐败案件和涉案人数的总量继续增加,腐败大案和高层腐败成为了腐败的新特征。据调查,腐败已经成为中国的头号社会问题。 对腐败问题进行规范性的、系统的研究是从20世纪80年代后发展起来的。近20年来,许多来自不同领域的经济学家都研究了这一特殊而又普遍的社会现象。这其中包括以克鲁格、巴格瓦蒂、斯瑞尼瓦桑、芬德莱、威利兹为代表的国际经济学家,也包括以布坎南、塔洛克和托里森等为代表的公共选择经济学家,还包括以斯蒂格勒、贝克尔、斯蒂格利茨和林德贝克以及奥尔森为代表的以研究政府管制著称的经济学家。他们分别从公共选择、国际贸易、交易费用、制度经济和集体行动四个角度对腐败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国内对腐败问题的分析大多集中在正式制度约束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公共权利派生论"、"经济寻租论"、"行政垄断寻租论"等。 本文对腐败与反腐败的分析采取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方法。对中国的腐败与反腐败问题进行分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方法论仍然是指导方法论,尤其是对正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来说更为重要。本文将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解释社会经济制度的变迁"这个方法论命题对中国所出现的反腐败新现象进行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本文将在对腐败及中国腐败和反腐败的现状进行规范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博弈论方法来分析腐败与反腐败的相互作用,寻求反腐败的最佳策略组合,并试图提出构建反腐败体系的构想。本文认为经济学的成本-收益核算方法,提供了一种简化的模型,从影响人类行为的众多因素中寻找主要方面,能够帮助人们对腐败和反腐败问题进行精确化思考。本文利用成本-收益核算模型对反腐败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并为构建反腐败体系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学理论支撑。 关于腐败的经济学定义,不同的经济学家和经济学流派的定义和描述可谓"百花齐放",本文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方法论出发,认为腐败的经济学定义是掌握公共权力的政府官员和具有公共资源使用权的国有企业代理人,在一定制度环境下,利用公共权力和掌握的公共资源未获得委托人的允许而为个人牟取私利的行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经济学所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腐败和反腐败的分析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 本文重点分析反腐败问题,首先对中国的腐败与反腐败的现状进行了定性分析和规范的、定量的实证分析。对腐败与反腐败的现状的精确测量,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目前学术界比较成熟的测量方法是客观测量法和主观测量法。利用这两种测量方法,本文考察了中国的腐败与反腐败的现状,本文认为,通过对中国反腐败机构目前所公开的数据资料显示,中国腐败现状仍然使人忧心忡忡,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到2010年前,中国仍然处于腐败的高频状态,反腐败的形势还相当严峻,腐败所出现的新特点新现象是对中国执政党和反腐败机构的新挑战。 学术界对于腐败频度与反腐败频度之间的相关关系分析上,形成了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腐败频度与反腐败频度呈反相关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腐败频度与反腐败频度也存在正相关关系。对于第一种观点,能够得到普遍的认同,即只要反腐败频度强大,腐败频度自然就低。但亨廷顿所提出的"采用严厉的反腐败的法令只会增加腐败的机会"这样一个说法,却更值得深思。因此本文将在前面对中国腐败和反腐败现状的分析基础上,对"亨廷顿悖论"进行经济学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腐败和反腐败现状来分析中国是否陷入反腐败困境和如何避免陷入反腐败困境。所谓的"反腐败困境"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就是指由于腐败和反腐败都将产生社会成本和收益,反腐败的困境就在于由于反腐败所需要的社会成本投入超过了其取得的社会收益,从而导致反腐败活动不具有经济合理性。根据对中国腐败和反腐败现状的分析,认为,中国尚未陷入到反腐败困境中,首先是尽管中国的腐败现象处于高频状态,但中国的反腐败是有成效的,因为反腐败对社会所产生的收益,怎么估计它都不过分,其所产生的正效应是巨大的。但同时也认为中国高频的腐败现象有陷入到反腐败困境的可能,本文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个趋势,一方面是因为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具有旺盛的腐败供给源和需求;另一方面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来解释社会经济制度的变迁的方法论出发,腐败的高频状态是由于中国生产力在改革开放后所取得的巨大进步与相对落后的生产关系之间存在矛盾所产生的。 本文对腐败与反腐败的进行了博弈分析。分析表明,在博弈达到均衡时,即使腐败并没有彻底被消灭,反腐败也存在经济上的合理。反腐败要战胜腐败一方,就必须设法增加腐败的成本,准确预测腐败一方的战略选择,提高腐败的风险,避免陷入反腐败困境。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本文着重对如何突破反腐败困境进行了经济学考察,提出了"反腐败困境区域"的概念,通过对反腐败困境区域的探讨,反腐败活动的最佳水平并不是无限的,它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界限,而要突破反腐败困境就必须严格遵循成本-收益核算的合理性。 通过上述分析,认为制定反腐败战略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反腐败的策略优劣点,"治标"与"治本"的反腐败策略结合起来,形成系统化的反腐败战略,使得反腐败既具有政治上的合法性,又使反腐败符合成本-收益的经济合理性,避免陷入反腐败困境,真正使反腐败起到遏制腐败的作用,推动社会文明的和谐发展和继续前进。最后,本文提出了构建有效反腐败体系的政策建议,并尝试构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廉政体系。 本文存在的不足是,对中国腐败频度与反腐败频度之间的相关关系分析上,尚未给出一个比较满意的答案;对反腐败的政治经济学分析还有待更进一步的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