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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由于其尖锐性和严重性,已成为当今校园安全的主要威胁。本论文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并结合其他学者的已有研究,分析出我国校园暴力在性别、地域以及学校地点等方面的不同分布特点。并且以冲突理论为基础,将校园暴力的原因进行分层研究,从而得出结论:合法性撤销是导致校园暴力的最基本原因;情感的唤起是校园暴力发生的主要原因;“发泄”是校园暴力发生的直接原因,而高度的社会控制则是其幕后的“元凶”。
校园暴力的处理方式是研究校园暴力的重要视角,处理不当会直接导致校园暴力升级或者伤害的加重。本论文调查了学生、家长和学校对校园暴力的处理方式,并结合社会学习理论、习得性无能理论以及学生世界中特定的行为准则,分析出校园暴力的不当处理方式应归咎于学校和政府没有相关知识的指导和规范。以上两点形成一对矛盾,即:日益增长的校园暴力与校园暴力处理方式不足之间的矛盾。
校园暴力的不断升级以及处理方式的不当,形成一对矛盾,学校和政府应当担负起相应的职责。本论文在学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分析学校承担构建“无暴力校园”管理机制的法律基础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构建“无暴力校园”的学校管理机制,必须建立以“校园安全委员会”为核心的综合治理制度、对校园暴力事前预防的早期预警机制以及暴力事件发生后的救助、救济和通报程序等制度。
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在解决和处理校园暴力事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鉴于校园暴力的特殊性和紧迫性,制定专门预防和处理校园暴力的法律成为必要。构建“无暴力校园”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理、处理程序以及申诉和救济制度等方面。只有从法律上构建保护体系,明确政府、社会和学校各自的责任、处理原则和程序,才能切实解决校园暴力问题,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