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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核心。我国研究生教育经历了若干年的快速增长后,应逐渐将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培养质量上来,为此,国家提出了建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基本思想。
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是指为了维持和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而进行的计划性、系统性的活动,也是政府、高校与社会为了实现各自的利益和质量诉求而进行博弈的实践活动。我国政府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主导者,在新时期里,政府转变它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中的作用是当务之急。
美国是世界上研究生教育最发达的国家,美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以社会评估为主体。政府通过大量的经费供给、认可认证机构、支持社会评估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监督来维持并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政府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支持者。
英国高等教育以学术自治而著称,英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以学校内部自我保障和政府领导的外部评估为特点。政府通过高等教育基金会和各研究委员会为研究生教育提供了大量的经费,同时也通过这两类机构参与研究生教育外部质量评估。英国政府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参与者。
美英两国政府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中的“有所不为”为握有质量发言权的学校提供了很大自主权,而政府以立法规范、经济刺激、参与或支持外部评估等间接手段影响研究生教育,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起着非常有效的作用。
美英两国政府参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方式是与两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传统相关的,相对分散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政府行为的直接依据,而文化传统又影响管理体制和经济体制的形成,经济运行体制又影响高等教育运行。
从美英成功的经验得到启示,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中,我国政府要采取多种措施,如进一步下放研究生教育自主权、培育社会评估、加强相关立法、进一步增加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加强研究生教育的经济刺激等,以确保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维持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