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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与治理能力评估是当代公共管理的重要话题。1999年澳门回归祖国以来,在“一国两制”的政制框架下实行“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原则。由于政治主权的回归、治理权利的自主,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治理能力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回归十年来,澳门处于一个政治、经济、社会秩序高度变化的状态,在中央政府的有力支持以及特区政府的强势领导下,澳门的治安问题明显改善,经济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社会政治保持基本的稳定;但“博彩新政”实施以来,澳门的住房、通涨、贫富分化、外劳、交通乃至政府腐败等诸多社会公共问题,却愈发凸显甚至激发出来。于是,澳门特区面临一场公共治理危机,治理威信倍受质疑。在此背景下,本文选取澳门特别行政区治理能力作为研究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相当的理论价值。
本文属于定性研究,综合采用了历史诠释、归纳分析、量化评估和比较分析等具体研究方法,从公共管理的学科视角对澳门特别行政区治理能力做了实证性探讨。本文主要围绕两方面问题开展研究:一方面,发展出一套治理能力评估框架,对回归十年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治理能力做一个系统评估,深度描述其现状,多方总结其问题;另一方面,对澳门特区治理能力偏低的制度根源作出理论解释,从政治、经济、行政、文化等层面对问题的成因进行客观的因果分析。
首先,本文从治理环境的历史变迁与治理模式的制度转型的历史高度,从逻辑上诠释了澳门由威权管制模式向公共治理模式转型的必然性,进而提出公共治理模式下澳门特区的治理能力问题。本文认为,在百废待兴的回归初期,历史赋予特区政府以强势政府乃至超强的全能政府角色,因此,澳门的公共管理模式类似于一种“强政府,弱社会”的威权管制制度模式。然而,随着澳门多元府际关系的变化,特别是由于2002年“博彩新政”引发的经济社会秩序的重大变革,澳门在高度自治环境下进入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的年代,由此诱发出一系列新生的社会公共问题,诸如社会民生、区域合作、中央事务、政府管理、地方竞合,等等.显然,要解决如此复杂尖锐的公共问题,单靠昔日的“强政府,弱社会”治理模式已经力不从心。于是,当第一届过渡政府在完成其“固本培元”的历史责任后,后续的特区政府应该因势利导,顺应当代公共治理的大势所趋,实现由短暂的威权管制向“强政府-强社会”的公共治理模式的制度转型。与此相适应,公共治理的制度模式对澳门特区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它不仅需要政府自身的良好管理能力,还需具备综合的治理素养,发展出一套公共治理能力。在系统梳理了学界关于治理能力评估的代表性观点后,本文结合澳门特区的实际,提出了澳门特别行政区治理能力的评估框架。
其次,本文对后回归时代澳门特区政府所做的治理变革进行了系统总结,分三个阶段对澳门治理变革的不同内容和特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本文从经济效益、制度创新、市民满意三个维度对十年改革的成效进行了总体的评价,认为相较于澳葡政府时期,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治理变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再次,本文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治理能力的评估框架,采用量化评估、归纳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对澳门特区治理能力的现状与问题进行了全景扫描与透视。得出的结论是:在“威权管制”模式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公共治理能力在某些方面、某些领域得到一定程度提升,但总体能力不强;特别在“公民呼声与问责”指标方面基本没有改善,甚至出现连年的下滑,而“法治”和“腐败控制”指标则显示政府管理状态十年内大起大落,具有明显的不稳定性;另外,社会管理能力、公民参与治理能力、经济调适能力等方面表现得较为薄弱.
第四,本文对制约澳门特别行政区治理能力提升的制度根源做了深入的剖析,认为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制度因素是造成澳门特区治理能力不强、阻碍治理能力提升的深层症结。这些因素主要是:熟人社会下的协商文化、不完全资本主义经济、法团主义的社团政治、行政主导下的公共行政体制。
最后,本文总结了全文的研究结论,并相应提出了如何改善和提升澳门特别行政区治理能力的几个对策建议。它们包括:推进公共行政的系统改革,构筑有效的政府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强化社会管理能力;夯实公民参政议政的制度基础,维护公民治理能力;健全区域合作载体,提升区际协作能力;秉承适度多元化发展战略,增强经济调适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