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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历史较为短暂,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ST制度就是其中之一。ST制度是出于对投资风险进行警示的目的推出的。证券市场发展初期,有部分股票本身财务状况或其他方面出现异常,聚集了风险,而众多普通投资者无法及时或者根本很少关注上市公司的财务情况,于是购买了这些具有风险的股票,承担了额外风险。ST制度的推出就是为了提醒投资者投资风险,但本身并没有什么惩罚的含义。 ST股票摘牌是在其异常情况被消除后实现的,自1998年ST制度实施以来,至2009年底,517次摘牌事件发生,显示了我国ST制度确实发挥了相当的作用,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醒投资风险方面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为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文主要采取事件研究法来分析ST摘牌的股价效应。在对摘牌的概念、ST股票的未来、ST板块运行规律、ST股票行情效应等进行了定性分析之后,本文选取了2005年2月至2009年底沪深两市上市公司95次的摘牌案例作为研究样本,运用事件研究法摘牌事件引起的异常收益进行了统计分析和检验,并分不同情形对ST摘牌股价效应进行了检验。不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只摘牌和同时摘星摘帽的股价效应比较,另一种是上升行情与下降行情中的股价效应比较。 在实证分析的过程中,本文首先对定向摘牌的股价效应进行了整体分析,发现中国A股市场上市ST类公司的摘牌在摘牌日前后4日内存在着显著为正的股价效应,且存在明显的摘牌信息提前泄露现象。摘牌第3日起则显示出显著为负的股价效应,表现出投资者对于ST股票摘牌的投机心态。 其次本文对摘牌的股价效应按不同标准进行了分类比较和分析。在对同时摘星摘帽和只摘帽的股价效应进行比较分析时发现,同时摘星摘帽的股价效应没有显著高于只摘帽的股价效应,与直观感觉有所背离;在对摘牌案例按行情不同进行分类比较和分析时发现,上涨行情和下跌行情中定向增发公告的股价效应在摘牌次日起有显著的差别,即下跌行情中摘牌的股价效应显著高于上升行情中摘牌的股价效应,凸显了ST类股票“边缘化”的性质。 最后本文根据之前的实证研究给出研究结论,并在此基础上为定向增发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