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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的三大基本支柱是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禁止企业集中并购制度和禁止限制竞争协议(卡特尔)制度。其中,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是世界各国反垄断法的一个重要领域。它在维持合理的市场结构、维护公平竞争、保护竞争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反垄断法的核心内容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简称《反垄断法》)多年磨一剑,于2007年8月30日颁布,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也将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列为核心内容之一。
本文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的基础理论出发,通过对外国及地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状况的介绍,着重着墨于我国《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相关规定。本文主要通过分析、比较各国及地区反垄断立法状况来阐明目前在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上存在的分歧、差异和统一,并反观我国立法状况,对我国的相关制度进行探讨,进而提出加以完善的建议和意见。本文分为前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正文拟从以下几个部分对反垄断法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进行探讨。
第一章主要分析了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规制的基本原理。首先,介绍了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规制的起源和发展。其次,从经济学和法学两方面分析了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理论基础。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是市场经济的内在矛盾性,而法学的理论基础是弥补民法之不足。最后,文章论述了规制该种行为所能够实现的价值目标,即维护有效竞争、确保一般消费者利益、保障企业的自由。
第二章主要讨论了对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首先,阐述了市场支配地位的涵义。其次,文章对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了界定,并介绍了“以市场份额为主,兼顾反映企业综合经济实力的其他因素”的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再次,文章讨论了相关市场的划分,学界一般将其划分为产品市场、地域市场和时间市场三类。第四节,文章主要分析了市场支配地位的几种形态,主要包括独占、准独占、绝对优势、寡占等形态。最后,文章分析了我国企业市场支配地位的现状和我国《反垄断法》对企业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
第三章主要分析了对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首先,文章阐明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涵义和构成要件。其次,文章讨论了几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典型行为,包括垄断高价、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强制交易和独家交易、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差别待遇六种行为。最后,文章分析了我国目前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状况以及我国《反垄断法》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规定。
第四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主要论述了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首先,文章把反垄断法对市场支配地位滥用的控制方式分成结构主义和行为主义两种,并对其利弊进行了比较。其次,文章提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确认原则包括本身违法原则与合理原则,也对两种原则进行了分析比较,指出了其各自的优点和不足。再次,文章对各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责任体系进行了比较,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最后,文章重点论述了我国《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从《反垄断法》出台以前我国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的情况及存在的不足出发,进而分析新出台的《反垄断法》的几大特点,同时也指出了其需要完善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