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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投资行为选择一直是公司金融理论研究的核心话题。传统的投融资理论认为企业的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之间没有关系,企业价值仅由其投资机会决定而与资本成本无关。现代财务理论基于委托-代理关系和信息不对称现象,认为融资决策对企业投资行为选择有着显著影响。特别是与股权融资相比,债务融资因为能够通过减少公司自由现金流量、提供破产清算的威胁、实现贷款银行的现金化监督来缩减代理成本,提高公司绩效,被学者称为具有“硬”的预算约束。债务融资治理作用的核心体现就是其能够抑制企业的投资支出。 但是自Kornai(1979)在具有重要意义的文献中提出了预算软约束的概念,即向企业提供资金的机构(政府或银行),未能坚持原先的商业约定,使企业的资金运用超过了它当期收益的范围;或者从跨时期的时间维度来说,提供资金的机构使企业的支出途径越出了其将来收入的现值所确定的限度,预算软约束在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实体中的普遍存在使得学者开始重新审视企业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及其对投资行为选择的影响。预算软约束的存在已为众多文献所证实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存在向政府控制下的银行求援的理性预期,而这种预期的存在又会扭曲企业所面临的真实的融资约束,并进而反映在企业的投资行为上。由于预算软约束的存在,国有企业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低于民营企业,预算软约束对投资行为存在显著的影响。总的来说,人们认为预算软约束预期的存在,会使得企业的管理者所面临的到期还本付息压力大大减轻,负债的相机治理作被明显抑制。此后对于预算软约束的研究主要由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关于企业经理人因为存在预算软约束的预期,从而导致负债杠杆治理无法发挥、企业经营效率低下的经济后果分析;一是关于预算软约束的形成机制分析。 以往研究表明,预算软约束会对企业的投资行为产生影响。与此同时,影响预算软约束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这些因素通过预算软约束这一机制也会对企业的投资行为造成影响。但是,以往研究在分析预算软约束的影响因素时,主要的立足点是企业的所有权性质,即将企业分为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来分析投资行为的差异。但是预算软约束的形成是银行、企业和政府相互作用的结果,仅仅研究企业与政府的关系是远远不够的,随着银行和企业与政府关系密切程度的差异,三者之间形成的预算软约束强弱程度必定会有差异。因此,银行类型的不同也是预算软约束的一个影响因素,从而也会对企业的投资行为造成影响。此外,信贷集中度是影响企业与银行博弈的一个因素,它也被认为是影响预算软约束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信贷集中度理论上,大多数文献都集中在对最优银行数量的理论分析之上,仅有的一些关于信贷集中度对于企业投资的实证研究也没有得出一个统一的结论。因此,本文在以往的研究基础之上,力求达到以下几方面的目的:首先,分析预算软约束的成因及其对企业投资行为的作用机制。其次,通过研究企业向银行借贷的集中程度,分析论述其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最后,研究不同银行类型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在以往对于预算软约束的研究基础之上,全面分析了企业、银行与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并论证其对预算软约束的影响。接着按照银行与政府关系的密切程度,将银行分类为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研究银行类型其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另一方面,本文分析了信贷集中度对预算软约束强弱程度的影响,并最终考察其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从而丰富了对预算软约束影响因素的研究。 为验证所提出的假设,选用中国A股市场上的非金融国有企业作为样本来源,并剔除了数据不全的公司以及出现异常值的公司(两端均1%取)。数据来源于CCER数据库、国泰安数据库和个人搜集的手工数据,分别对其进行描述性统计和最小二乘法回归。并得到结论:在信贷集中度方面,在单一银行借贷的情况之下,现金流对投资支出的促进作用受到了抑制,同时负债对投资的相机治理作用有所增强,说明单一银行借贷能够抑制企业的投资支出。在银行类型方面: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比,非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外资银行对企业投资具有抑制作用,而地方性商业银行更有可能导致预算软约束,从而导致企业投资支出的增加。 本文的理论价值在于,全面分析了包括信贷集中度、银行类型及企业的股权性质等在内众多因素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结合中国银行业的制度特点,完善了对预算软约束的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之间关系的研究。为更加全面地把握政府、银行、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于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了做出了有益探索,为从政策等层面抑制预算软约束的实践探索提供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