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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系列司法文件的出台和各地法院的试点工作,我国确立了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这是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但这种庭审模式在处理被告人不认罪案件过程中却陷入困境,难以保证定罪和量刑的公正。 被告人不认罪案件的量刑程序是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过程中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尽管有许多人对这一问题进行关注,但到目前为止还缺乏较为深入的研究。本文就是以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在处理被告人不认罪案件中的问题为研究对象,以期待能进行较为深入的发掘和剖析,并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 由于文章所研究的对象是我国司法改革中具有中国特色的量刑程序模式,因此在研究角度和方法上更侧重与对本土改革实践以及现实应用效果的分析和论述,但同时也运用比较考察的方法对我国相对独立量刑程序进行评估,从而提出改革建议。 从内容和结构上,本文首先对相对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背景及独立的量刑程序进行介绍,并引出其对于被告人不认罪案件的适用困境,文章通过对相对独立量刑程序下产生的定罪裁判与量刑裁判的冲突、无罪辩护与量刑辩护的两难选择以及定罪请求与量刑建议的困境三个维度进行分析和论证,并得出本文的结论: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会导致被告人不认罪案件的处理陷入困境,无法保证定罪与量刑的公正性,走向独立的量刑程序,才是被告人不认罪案件量刑模式的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