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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历来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沿海发达地区,普遍存在的耕地后备资源短缺的问题,再加上近年来社会经济迅猛发展所带来的新增建设用地量的急剧增加,这项国策的贯彻落实正在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和挑战。如何正确处理人口稠密地区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现行的耕地保护对策有何积极性和不足?如何对现行对策进行调整和完善?成为一个事关广东乃至整个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长远发展的重大课题。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省,具有该地域内较典型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特征,也面临着人地关系的突出矛盾。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产业结构的较大调整,建设用地需求量也不断增加,农用地及耕地被大量占用。同时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还面临着供需矛盾、利用过度、资源浪费、环境恶化的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对进入二十-世纪以来广东省的土地利用状况进行比较研究,对现行的耕地保护对策作了绩效评价,试图探究在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对策的情况下,耕地保护问题为何并未得到有效的解决的难题。
本文在分析了广东现行耕地保护及其对策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指出了广东省耕地保护对策创新的思路,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耕地保护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必须以市场为中心,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并辅以必要的政府管制,确保市场调节功能的充分发挥,以逐步消除耕地利用和保护过程中的外部性问题,促进耕地资源的持续高效利用。从而提出对现有对策加以修正的对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硬约束制度;健全完善用地规划许可制度,制定经济和行政措施,鼓励耕地节约利用,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建立主动保护机制以扩大耕地保护群体,以及建立表层土壤管理机构;建立促进耕地保护的财政、金融和税收制度;设置耕地发展权和转让权;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推动耕地保护决策的公众参与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