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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要回答的问题是20世纪70年代香港政府为什么能提高执政能力。根据香港政治的特点,作者认为有五方面原因,即提高了领导者的能力、行政系统的能力、政府的廉洁度、推进法治建设的能力和巩固统治地位的能力。摘要如下: 一、总督的使命和素质得到改善 1971年麦理浩就任香港总督,在任期间采取多项改革举措,成效卓著。究其根源,(1)总督使命增加新内容。在维护英国统治地位根本使命不变的前提下,努力改善与中国政府的关系,为香港发展创造较为和谐的外部环境;努力提高政府执政能力,有效缓解香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2)决策上善纳雅言。在任期间有两项决策影响深远,聘请国际管理顾问公司麦肯锡公司对政府机构进行了细致而深入的研究,提出改进方案,对行政系统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改革;任命以百里渠为首的调查委员会,针对葛柏出逃事件、香港的腐败问题、反贪污立法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成立了廉政公署,迅速有效地解决了腐败问题。(3)政治上保守、坚定,坚决维护英国在香港的统治地位。面对政治改革的压力,只进一步开放带有决策性质的咨询机构——市政局议员的选举;坚定明确地加大反腐败力度;采取部分改革措施,有效维护港英政府统治、削弱反对力量基础。 二、改善行政系统 在宪法性文件规定的政府框架不变,不改变行政、立法两局地位、职能的前提下,改革行政系统。(1)提高行政系统的协调、规划能力和行政效率。把布政司署的科分成两大类,一类负责统筹资源,一类负责统筹规划。资源科的主要任务转变为如何增加资源、设定资源的使用限度以及监督资源是否被有效使用。政策科调整为面对不同的政策领域,加强各科制定涉及不同部门规划的能力,增强统筹协调能力。还提出政府公文标准化、在行政系统内向下分权、扩大使用计算机三项具体措施。(2)完善公务员制度。公务员本地化政策呈现新特点,大量的华人公务员获得提升,华人专业人才类公务员在非权力部门首先实现本地化。完善公务员叙用委员会,主要就中高层公务员的新任命或升迁向总督提供建议。政府高级职位向所有职员开放,以绩效为晋升标准,减少招募新公务员的时间,延长某些关键岗位的任期。(3)扩大市民的政治参与。扩大行政、立法两局的规模,增加了非官守议员的代表性,其职能也有所扩展。增加、完善了咨询机构的职能,建立和发展了分区议员制度。扩大了咨询制度的范围。 三、加大反腐败力度 60年代香港政府的腐败问题极为严重,经过10余年的努力基本解决了腐败问题。原因主要有:(1)坚定反腐败的决心。腐败问题严重威胁到英国对香港的统治,以麦理浩为代表的港英政府痛下决心铲除腐败,排除各方面的阻力成立独立反贪机构;不惜一切代价将葛柏绳之以法;以强力措施平息廉警冲突。(2)完善反腐败立法。1949年制定《防止贪污条例》,成效甚微。1971年《防止贿赂法例》正式生效,为反腐败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在法例制定过程中,派出专业人员出国考察,借鉴成功经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有效吸纳总结。(3)成立独立反贪机构。廉政公署直属于香港总督,被依法赋予极大的权力。其人员不属公务员系统,由廉政公署自行聘用,工资高,管制严格。精心选择干将姬达担当首任廉政专员。对检举的处理和决定结束侦察,受到相对独立的咨询委员会的监督。深入分析研究发生腐败的制度原因,拟定措施弥补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四是反腐败与巩固执政地位相协调。廉政专员和廉署核心部门的首长政治上绝对可靠,反腐队伍高度忠诚;廉政公署只有侦察权,起诉由律政署起诉科决定,有选择地打击腐败分子,渐进地铲除腐败。 四、推进法治建设 50年代起香港法治逐渐走向完善,70年代基本实现法治在整个社会的建构。有三个突出特点:(1)坚持行政主导立法。行政系统主导立法局制订的法例,立法处于配合行政管理、实现政治决策的地位。行政部门拥有立法动议权,立法局主要审议法例草案。政府基本可以主导法例的表决,并最终控制立法局表决的多数。在提出和审议法案过程中经常征询各方意见,反映其利益要求。(2)保障司法独立。法官采取高薪制、终身制,一经任命,对其罢免要遵循极为严格的程序。对于司法人员的任命要听取叙用委员会的建议。司法独立受到英国法治传统的保障。逐步完善审判制度,1975年成立香港最高法院及上诉法庭,先后成立劳资审裁庭、土地审裁庭、小额钱债审裁庭,明确了中文在司法活动中的地位。(3)建构法治社会。法治在香港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从上而下逐渐渗透的过程。50年代后才开始设立基层法院和各种司法性质的裁判司署,建立法律援助制度,逐步为低收入市民提供法律服务。 五、坚持政治控制 通过政治控制来维护英国在香港的统治地位,实现政治参与的有序性。(1)巩固对咨询参政方式的控制。对于行政、立法两局,总督拥有备而不用的否决权,两局非官守议员也需要逐层选拔委任;对于政府部门和半官方机构的相关咨询组织以及市政局,在执行、决策及财政方面均受到行政系统的制约。(2)巩固对行政系统的政治控制。主要通过公务员队伍来实现,政务官阶层是公务员队伍的关键。对政务官的控制主要体现在对高级职位、重要敏感职位的控制上,其多实现方式就是由英籍人士任职。(3)港英警政治部的政治控制作用。对公务员进行政治审查,对警察、政务官和负责最敏感工作人员的审查尤为严格;渗透和控制左派团体、压力团体和学生团体,采取打击和扶持的两手策略;为政府执行决策提供情报支持。此外,廉政公署在实现政治控制方面的作用也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