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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以来,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中技术创新与技术转移的重要源泉。与此对应,20世纪70年以来,世界各国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R&D活动的干预和支持也越来越多。这其中,通过设立专门的科技计划或公共基金,对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R&D)活动进行直接拨款资助,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工业化国家的普遍做法。例如美国1982年设立的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法国1983年制定了ANVAR计划,以及英国的SMART计划、加拿大的IRAP计划、德国的BTU计划、以色列的Yozma基金、欧洲EIF基金等。借鉴工业化国家的做法,我国于199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 随着这类计划的增多,由于其经济绩效的评估,引起了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这其中估计其资助项目的社会收益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目前,国内关于创新基金经济绩效的评估很少,尤其缺乏对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社会收益的研究。因此,本文希望基于对创新基金资助R&D的社会收益率进行估计,来弥补这方面研究的不足。 本文对R&D社会收益率的估计,采取的是案例研究的方法。目前,实践中使用的基于案例调查来估计R&D社会收益率的方法有三种,它们分别是:消费者剩余与生产者剩余估计法、反事实估计法和溢出效应估计法。本文借鉴Link和Scott提出的溢出效应估计法,对15个创新基金资助R&D项目的社会收益进行了估计。 估计结果显示,15个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在没有创新基金资助情况下的私人收益率的平均值为43%,范围为10%~77%;在有创新基金资助情况下的私人收益率的平均值为53%,范围为23%~96%;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社会收益率的平均值为92%,范围为25%~214%。此时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溢出效应的平均为49%,范围从0~152%,即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平均社会收益率比平均私人收益率要高出49%。根据第二种方法估计出的结果是企业在没有受创新基金资助情况下的私人收益率为45%,企业在受创新基金资助情况下的私人收益率为49%,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社会收益率为85%,此时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溢出效应为40%。 此外,对比15个创新基金资助R&D项目ip的平均值和r的平均值,i*p的平均值和r的平均值可以发现:在没有受创新基金资助情况下企业私人收益率ip小于企业最低预期资本回收率r,前者为43%,后者为47%;在受创新基金资助情况下的私人收益率i*p大于企业最低预期资本回收率r,前者为53%,后者为47%。假设检验发现:ip的平均值显著小于r的平均值;i*p的平均值显著大于r的平均值。因此,可以认为创新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R&D项目的资助,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缓解R&D溢出效应导致的市场失灵,和消除溢出效应对科技型中小企业R&D投资不利影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