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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歌坐月”用以指代侗族于“夜间的室内唱歌作乐”的相关习俗文化,来源于汉文典籍记载,它与侗语体系中的“甲寨”、“甲腊乜”、“俩腊乜”、“甲乌”、“瑞乜、“吝乜”、“览”等具有大致相同的指代对象。具体到本文阳烂侗族的“行歌坐月”主要指的是成长到一定年龄阶段的男性游走于大致相同年龄阶段的女性家进行“对歌抒情”的行为及活动。目前,对于这一“行为及活动”的研究,从尽可能多的文献资料查阅来看,关注的视角仍然主要集中在对事项本身的研究上,将其视为一种事实进行细节的描述,虽对其外延和内涵有了一定的探讨,但笔者仍然认为还有可以深入挖掘的必要性,更何况随着民族社会文化变迁的急剧加速,这一出发点也就显得更为重要了。
阳烂“行歌坐月”作为一种习俗文化,具有特定的文化背景和场域:丘陵中的侗族村落及其族群营造的文化时空共同为“行歌坐月”提供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文化生态系统;而侗族传统社会的节庆、人生礼仪等活动却为“行歌坐月”提供了深厚的培植土壤,加之平常时节,村落社会生活中默许的适龄男女两性正常交往中举行的“行歌坐月”活动,共同构成了该习俗生活的两大类型。在这样的习俗生活中,直接与间接参与者各在其位,分别扮演了不同的角色,体现了阳烂侗族传统社会中不同年龄层次的人在村落社会生活上的不断配置与组合,从而让不同的年龄群体都能履行发言、建议权,整合了社会资源、促进了代际之间的沟通与理解。阳烂侗寨“行歌坐月”的意义不仅在于习俗生活本身,更突显出了透过文化现象表象之外的内在隐喻:“行歌坐月”反映了阳烂侗族传统社会的婚恋制度,他们一方面积极倡导婚恋自由,秉持“一夫一妻制”原则,但又不彻底否决“包办婚”的合法性,也正因此必然产生“自由婚”与“包办婚”、“一夫一妻制”与“择偶对象多数化”之间的矛盾。但是,在具有“温和性”文化特点的阳烂侗族传统社会中,这样的矛盾并不激化,甚至被稳定而和谐地完美处理好了。这样的结果源于阳烂侗族的族群性,另一方面“行歌坐月”目的与功能的事实本身又重塑了这样的族群性。基于“情缘”的牢固基础,它对侗族传统社会人际交往方式及网络的巩固与再建构,起到了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这也正是习俗及传统在文化理性与族群性格方面的体现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