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刑法的法理学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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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作为一门重要的部门法学,有其自身的规律,并且反映一定的法律精神,人格刑法作为一种新兴的刑法理论,其通过对于行为人的人格的关注,并且将人格与犯罪构成要件一道规定为定罪的依据,从而强调刑法对于个别人的关注,体现了个别正义。本文从法理学的角度看待人格刑法,通过分析其优越性,其反映的价值意义,以及将人格刑法与具体实践结合的问题,试图得出一个有价值的结论,即人格刑法是刑法的发展的一种趋势,也是整个法律体系所反映的法律的精髓的必然要求。本文中,人格刑法的概述主要包括了人格刑法与以往刑法理论的不同之所在以及人格刑法中的核心概念:犯罪人,犯罪人人格,二元定罪。而在人格刑法的价值分析中主要论述了人格的刑法的法理学价值:正义以及正义的主要组成——平等。在人格刑法的实践分析部分中论述了一些刑罚方式,以及如何在人格刑法的指导下更好的发挥其作用,人格刑法中不足、需要改进的地方同样需要我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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