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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范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纵向税收分配关系,提高了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进而增强了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但是,对于区域政府间横向税收分配问题如何加以妥善解决却未涉及。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和税收制度逐渐显现出一些问题,且愈益突出。经济实践活动表明,税收与税源通常应当保持一致,但是,由于受到现行政策、政府计划定价管制等诸多因素影响,税收与税源表现出不一致现象,即税收从一个区域向另一个区域不合理转移,造成税收与税源背离(以下简称“背离”)。“背离”的结果,使税收收入向发达区域、中心城市集聚,导致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难以实现,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公平发展,区域政府为争夺税收展开无序竞争,进而引发经济乃至社会矛盾。因此,如何合理有效解决由于区域横向税收分配不公导致税收与税源背离,从而缓解引发的种种经济、社会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公平、健康、和谐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正是基于上述背景,本文对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展开研究,拟通过分析“背离”现状、形成原因、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并借鉴外国经验和有益做法,提出规范区域间税收分配问题的对策性建议。 研究之初,笔者重点搜集了国内部分学者对于如何规范中国区域税收分配以及外国协调区域税收分配的相关文献资料,通过认真分析,根据研究方向、内容及侧重点不同进行分类归纳,试图通过总结前人研究之经验、精华,推进对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作出进一步探讨。 本文首先采用宏观数据分析法和微观案例引导法,通过测算全国各区域近几年来税收与税源背离具体数据,分析各区域“背离”现状、程度以及趋势,初步得出结论: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已经日益普遍且“背离”程度不断增加。另外,撷取几个有代表性的案例对其近年来缴纳税收进行剖析,说明税收与税源背离是由于现行税收政策不尽合理、资源性初级产品政府计划定价等原因影响,使税收在区域间非正常转移所致。针对上述对“背离”现状的直观描述,本文分别从总部经济崛起、汇总纳税政策、企业跨区经营、纳税地点规定、区域税收政策差异、资源性初级产品政府计划定价,企业内部转让定价,税收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对税收与税源背离进行了较为详细分析。“背离”在诸多方面阻碍了经济社会公平有序发展,本文主要从制约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助长区域政府非理性投资、混淆区域经济指标、不利于保护资源和改善投资环境以及导致税收征管水平低下等方面展开讨论。本文还对美国、德国、日本和巴西等代表性国家协调区域间税收分配的政策措施进行了简要叙述。虽然各国国情不同,其制定政策的前提条件不尽相同,但是外国做法和有益经验对于中国规范横向税收分配可资借鉴。 最后,本文针对规范区域间税收分配提出了涵盖范围较广的对策建议,比如:建议进一步完善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加快资源税改革步伐并适度提高资源性初级产品政府计划定价;扩大中央企业变更其分机构为独立法人的适用区域;建议税收在关联区域按一定比例科学分配;将解决区域间税收分配的具体个案办法普适化;取消相关文件中某些环节、调整相关区域税收分配比例;强化汇总纳税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的运用;缩小区域间税收政策差异,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