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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全面地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收益变动情况,包括资产由于物价变动所带来的利得或损失、金融衍生工具的收益的变动等,客观要求采用公允价值对以上的项目进行计量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不同,它所依据的收益概念是经济学收益概念,适应全面收益这个会计收益向经济收益过渡的中介概念的目标所向,成为全面收益计量的合理模式.在研究全面收益报告对传统收益表的改进之处的同时,引发了作者对全面收益报告深层次的思考:首先是财务信息的简化问题.全面收益报告的产生,某种意义上增大了财务报告的信息量.但实际上全面收益报告所披露的财务信息并不是对所有企业的信息使用者都有用.因此,在实行全面收益报告时,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不同规模、性质的企业作不同的规定,这样才能使全面收益报告更符合决策有用的观点:其次是全面收益的可靠性问题.全面收益报告的产生,提高了财务信息的相关性.但由于管理当局与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收益信息在契约中的重要作用,管理当局有可能出于私利而操纵报告受益,也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地降低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因此,对全面收益的报告必须在保证其可靠性的前提下进行.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作者认为推行全面收益报告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推行全面收益报告应完善外部环境.具体包括制定相应的会计准则,为确认和计量全面收益提供依据;健全法规,加强监管,以防企业粉饰业绩;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其次,可分步逐渐推行全面收益报告:在目前其他全面收益项目较少的情况下,可先在收益表附注中揭示其他全面收益信息.为有这方面信息需求的使用者披露相应情况.在其他全面收益项目日渐增多的情况下,编制全面收益表,作为传统收益报告的补充.当理论界对全面收益的相关理论发展完善,实务界对全面收益报告己充分重视并予以高度的关注时,将收益表和全面收益表合并为一张报表,并按照各种业绩项目的性质重新划分全面收益子项目,编制统一的企业财务业绩报表,综合反映全面收益的信息.该文希望在国内外已有理论成果及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现实情况,研究全面收益报告在中国的适用性,以期进一步推动改进中国的财务报表体系,引起人们对收益报告改革的重视和讨论.该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作者结合目前我国对其他全面收益项目的报告现状,采取逐项对比的方法,在总结中美两国的具体差异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在中国实行全面收益报告应注意的几点内容.该文拟采用规范研究的方法,对全面收益报告的原理、特点及在中国的适用前景加以研究.该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将介绍全面收益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简单叙述该文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第二部分将对全面收益进行总括论述,阐述全面收益的概念、特点、外延和来源,并对现行实务未解决的全面收益的确认、计量问题进行一些分析、探讨.第三部分将以较大的篇幅对全面收益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从理论上说明报告全面收益的合理性.第四部分落脚于在中国应用全面收益报告的必要性及具体可行性.首先探讨了全面收益报告在中国实行的重要意义,然后在比较中、美两国对其他全面收益项目的报告情况的基础上,对如何在中国实行全面收益报告提出了积极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