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研究了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定位问题。利率对宏观经济的各个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一套完备的利率体系对于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必不可少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各类利率也必然要求由市场来自主决定,反映实际经济情况。近10年以来,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化,金融市场的中枢——基准利率的确定越来越迫切,这既是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成果,也是进一步完善利率市场化进程的重要环节。中国人民银行为建设中国金融市场的基准利率,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于2006年10月开始试运行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并于2007年正式运行。尽管建设时间不长,但是在市场效率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鞅差分检验结果表明,多个利率已经达到了弱式有效市场的水平。
基准利率的准确定义一直都不太明确,本文的基准利率是指中央银行的操作目标利率。从利率决定理论的角度来说,基准利率是与一国经济发展状况和自然利率紧密相关的利率水平。根据泰勒规则,基准利率是由经济中的自然利率,通货膨胀缺口和国民生产总值缺口三部分组成的,货币当局通过科学测定这三个部分以后,最终来决定基准利率水平,并根据自己对经济的判断,调整各个部分的大小,得到不同的基准利率水平来影响实际经济,这就是利用货币政策调控宏观经济。正是基于基准利率确定的重要性,才赋予了基准利率的权威,而且基准利率根本不是由货币市场资金供求来确定,它是其他利率确定的基础,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它才是真正的基准利率。而一般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确定与基准利率的决定机制完全不同,说明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不能简单地直接成为基准利率。
进一步来看,即使把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基准利率,取代目前的存贷款利率,但是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包含8个利率,应该将哪种利率作为基准利率也是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本文从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能否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基准利率,如何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基准利率的角度来加以研究,并就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如何更科学地确定人民币的基准利率水平和人民币内外利率的联动机制提供建议。
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和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第二章和第三章通过时间序列模型、二元GARCH模型、鞅差分方法以及事件研究法研究了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8个利率的基准性、市场性、可控性、抗干扰性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第四章利用经过作者改进的31个Copula函数研究了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之间以及与股票市场、人民币汇率市场和美国联邦基金利率市场之间的相依性关系;第五章研究了买卖价差造成的市场效率不高,对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市场利率期限结构以及风险管理的影响。第六章通过类似的方法研究了发达国家基准利率的经验,说明国际化货币基准利率会受到离岸市场科率的影响,并研究了金融业界的实务操作经验,最后给出本文的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研究结论表明,目前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8个利率中,还没有一个完全满足基准利率的性质,相对来说,隔夜利率的市场性最好、影响力最大、抗干扰性最强,可以作为未来的基准利率。隔夜利率与其它利率之间具有很强的正向波动率溢出效应和相依性关系,与股票市场和人民币汇率市场之间具有微弱的负向波动率溢出效应和相依性关系。
目前来看,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微观结构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报价银行的报价水平有限,16家报价银行买卖价差聚集现象严重,交易活跃的拆放品种买卖价差聚集在50%以上;股份制银行对于隔夜、1周、2周和1个月拆放交易的买卖差价水平是最低的,而在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拆放交易中的买卖差价水平是最高的。而国有银行在1周、2周、1个月这3个拆放交易中的买卖价差水平是最高的。买卖价差影响因素回归结果表明,报价银行的买卖价差主要影响因素是买卖价差1期滞后值;面板数据回归模型除了证实不同类型银行的买卖价差都在不同程度上依赖于上期买卖价差的结论以外,还表明除1周拆放品种以外,SHIBOR1个月以下买卖价差的确定相对比较科学,这3个拆放品种买卖价差都显著地受到SHIBOR市场波动的影响。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效率有限不仅影响了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利率期限结构,而且也增加了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市场风险管理的难度,尽管作者采用的广义误差分布模拟模型和广义误差分布利率模型都比条件异方差模型风险管理的效果要好,但是在左尾5%,计算得到样本外的VaR值还是存在高估,而在右尾99%,计算得到的VaR值则存在不同程度的低估。
即使是市场化程度很高的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在次级贷危机期间,LIBOR美元市场报价银行之间也可能存在潜在的“共谋”欺诈行为,他们故意压低所报利率,隐藏自己的流动性需求,这说明简单平均银行拆出报价得到的利率是不能直接作为基准利率的。
国际经验研究表明,主要国家的基准利率都是隔夜利率,由货币当局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制定目标利率并负责维护稳定,所以该利率能够反映货币政策意图,具有权威性;实际利率多数是结合交易量的加权平均利率,而且货币当局公开操作市场的参与者并不局限于商业银行,还包括大的证券公司等资金实力雄厚、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金融机构。
本文结合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对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定位提出了建议,首先是中国人民银行要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银行间市场中长期拆放交易活跃性并允许更多合格的商业银行参与报价银行团;银行间同业协会在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可以改进目前的利率计算方法,将交易量和实际借款利率等因素也考虑在最终计算的利率之中;作者建议将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隔夜利率作为未来的基准利率加以培育,待时机成熟以后,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类似于泰勒规则的适当利率决定机制,从我国经济发展实际出发,结合通货膨胀水平等因素对金融市场发布我国的基准利率,即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隔夜利率的目标利率,并负责维护其稳定,确定货币市场隔夜利率偏离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隔夜利率的接受区域;另外要改革隔夜拆放市场,适当控制参与主体的资格,具体可包括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国债做市商、外汇市场做市商、社保基金等可能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对手方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将实际的隔夜利率维持在目标利率的可控范围之内。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中国人民银行要考虑离岸人民币利率和国内市场基准利率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