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研究——基于政策文本分析和J省多地的调研

来源 :吉林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umm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长期照护是人类社会进入老龄化时代的伴生制度,更是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背景下失能失智老年人不可或缺的社会服务政策。我国于2011年首次在政策文件中识别到长期照护政策的服务对象——失能失智老年人群体,并明确提出解决这一群体的照护依赖问题是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自此之后,党和国家加强了对养老服务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各国家部委围绕长期照护开展了不同养老服务递送模式建设、专项养老服务补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等一系列的相关社会政策。但遗憾的是,这些社会政策未能从根本上改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群体的生活状态,也未能有效瞄准和满足长期照护对象的实际需求,并出现了严重的执行偏差和走样现象。具体来说,这种偏差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类:第一,旨在解决照护依赖问题而投资修建的各类养老机构更多收住健康的老年人群体,而非失能失智老人。第二,旨在从供需两端补给长期照护事业的各级各类财政补贴失去了长期照护的属性和意义,发生了不同程度的群体错配。第三,旨在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经济补偿的长期照护保险的财务可持续性明显不足且覆盖人数相当有限。由此,一项旨在“雪中送炭”解决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问题的政策演变成了为健康老年人“锦上添花”提供多种服务的福利。
  通过梳理文献发现,当前学界对此问题的解释路径多从技术视角、利益视角、体制视角和环境视角出发,聚焦于政策执行的现象描述,其解释机制尚较为零散且抽象性过高,不仅对偏差的阐释还不充分,也未能揭示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出现如此偏差的根本原因和发生机制。鉴于此,本研究以社会政策过程的视角统御现有研究,根据结构-机制分析的基本原理,建立了一个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逻辑起点—内在冲突—发生过程的分析框架,借助政策文本分析法挖掘政策执行失真的深层动因,并结合对J省多地的深入调研展现科层组织的运作逻辑,以期提供更具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的政策创新,为我国长期照护政策执行的研究添砖加瓦。
  从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偏差的逻辑起点来看,国家层面存在理念偏差与界定失准的问题。一方面,长期照护政策的施行理念仍未跳出养老的中国式传统概念,呈现制度依附性困境。另一方面,针对外来术语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带有简单化的笼统认知倾向,两者共同造成长期照护政策难以形成独立于健康老年人的综合性服务制度。从长期照护政策执行依据的内在冲突来看,各相关国家部委出台和印发了多项与长期照护相关的实施通知、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但若以社会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标准考察,现有政策文本存在多重规范性欠缺的问题。第一,明晰性标准模糊。不仅缺乏项目完整的需求评估体系和失能失智分级分类标准,也未能建立识别和评估长期照护质量的科学评价系统。第二,一致性标准缺失。当前各国家部委的相关政策重点、原则和理念并不统一,照护资源和服务还较为零散,没有形成多部门的政策合力。第三,合法性标准不足。现有政策仍是较低层次的行政性法规,尚未形成专门法律,系统的法规体系更是无从谈起。
  考虑到我国政治的体制性因素和府际关系的复杂特征,再结合上述阶段已存在的问题与困境,长期照护政策在执行阶段的运作模式更值得注意和研究。依托J省多地调研的大量经验事实,从纵向层级结构和横向部门关系角度可以发现变通执行与碎片化管理两种实践逻辑。在纵向结构上,面对中央政府作为政治任务的老龄工作,地方政府设置了“硬指标”、“强激励”、“一票否决”等压力型考核机制。当这一机制逐级传导下来,基层政府往往会在完美行政与地方利益代表者之间相机变通行事,以致于表现出选择性变通、歪曲性变通和敷衍性变通的应对策略。在横向结构上,各行政部门在路径依赖的影响下仍沿袭对原有职责的执行理念与原则,在长期照护领域各行其是且沟通不畅,无法统筹照护资源与整合相关服务,形成了这一政策在标准、服务和经办上的管理“碎片化”困局。
  要突破当下的长期照护政策执行困境,纠正失能失智老年人群体照护不足的政策偏差,观念性变革是基础,科学性强化是关键,整体性治理是手段。分别来看,在宏观选择层面,一是要针对我国失能失智老年人群体照护需求的实际情况,在长期照护政策安排上从供给侧发力走向需求侧推动,形成政策观念和具体方法的统一体。二是应更加谨慎地选择长期照护筹资模式,在试点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在中观制定层面,在发展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我国国情的失能失智分类标准和评估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定国家、市场、家庭、个人等主体在长期照护政策中的基本责任和首要任务,从而实现照护服务的多元化供给。在微观执行层面,从纵向层级性治理和横向多属性治理两方面矫正和消解压力型体制与路径依赖的影响,减少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整合碎片化资源,避免前文所述的“政绩工程”、“庇护关系”、“三把标尺”等现象的再次发生,以达至长期照护政策的绩效与目标。
其他文献
在我国30多年大规模的快速城镇化发展背景下,城市建设已经从粗犷式的外延扩张逐步迈入内涵式的存量优化阶段。由于社会与生态压力的双重约束,城市建设迫切需要提质增效以实现城市发展的多元目标。目前,城市更新已逐步成为我国城市发展的核心战略之一,是解决现阶段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如何促进产业转型、提升城市竞争力、缓解资源紧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问题的重要手段。国内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厦门等为主要代表的
学位
控股股东的利益与上市公司紧密相连,若上市公司存在财务困难、无法从外部获得融资时,控股股东会通过股权质押为上市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提供资金支持;但并非所有借款都是出于“父爱”,控股股东反而可能通过提供借款进行较隐秘的利益输送行为。近几年开始,全球宏观经济下行,我国经济的增速也随之放缓,各类企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致使相当规模的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下滑,资金周转困难,却不得不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但
学位
继“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四个现代化建设目标后,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设“美丽中国”,彰显了中国坚持不懈地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目标的决心。要实现社会的良性发展,必须毫不动摇地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之间协调发展,坚定地走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发展道路。城市群的发展是推动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融合发展、带动区域发展的新模式。而成渝城
学位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价一路高涨,房地产开发规模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制造业却增长疲软。全球经济下行、中美贸易战、环保压力、产业转型升级压力等诸多不稳定因素更是雪上加霜,制造业企业举步维艰,制造业发展前景不容乐观。为了刺激经济增长,很多城市都陆续走上了加快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道路。尽管众多学者通过研究已经证明房地产业与其他行业具有很强的相关性,房地产业的发展可以带动关联产业的发展,但如果房地
学位
自2007年亚洲开发银行首次提出“包容性增长”的概念以来,实现生态和谐、机会平等、福利公平、文化兼容等方面的协同发展已经成为了各国发展共识。在包容性发展理念的影响下,包容性城市更新的社会维度也成为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突破口。而作为城市更新社会包容议题的重要内容,公众参与在我国尚且面临诸多困境和挑战,其相关发展和实践难以满足城市包容性发展的现实需要。在这一背景下,深入剖析我国城市更新公众参与的现状与
学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红利消退,自然资源约束加大,经济增长速度呈现缓慢下降的趋势,为了保证我国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要素投入驱动经济增长的模式亟待转换。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自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来,我国创新指数在国际上的排名不断攀升,但整体来看与发达国家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从外部条件来看,存在诸多因素影响我国区域技术创新
建筑业安全事故多发,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而工人的不安全行为被认为是事故的直接致因,因而针对建筑工人安全行为的研究与管控非常重要。与建筑工人直接接触最多的班组长作为基层管理人员是项目安全价值与标准的一线落实者,在现场安全管理中承担了重大的责任。由于班组长与工人一同参与作业,其行为表现对工人而言十分直观,因而班组长的安全管理职能中,除去传统的现场监管,其榜样示范职能亦值得关注。建筑工人作为安全行为主体,
学位
建筑业既是我国支柱性产业也是劳动密集型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却伴随着低人均产值、低利润率、高安全事故率等现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建筑业不健全的管理制度、建筑工人高流动性等原因使得无法实现对建筑工人的有效管理。而建筑工人的地域和亲属特征使得非正式群体在施工现场大量存在,且对企业目标产生巨大影响。然而,现阶段非正式群体的研究大多未考虑不同组织在环境、模式、员工等方面的差异,而建筑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其典型
学位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s)作为一种有效的项目运作模式,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用于填补公共项目需求激增和公共财政预算缩减之间的缺口。在我国,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项目运作模式在政府的号召下,较多应用于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然而,大型PPP项目的成功实施受到巨大的资金投入和高不确定性的阻碍,而资本是实现PPP项目规范化运作的关键,其中的股权结构是PPP治理机制的
近三十年以来,金融危机不断发生,且数次金融风暴都与房地产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也在警示中国应当关注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和膨胀中潜藏的危机。房地产行业的资金密集性和交易关系复杂性决定了其与金融行业的联系密不可分,金融行业潜在的隐患也会通过资金、政策等有形交易和无形关联对房地产市场产生重要的影响。在我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战略指导下,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成为了当前的工作重点,其中,房地产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