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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包括五个部分:绪论部分介绍本研究的缘起与主旨.给出"政策"的定义,阐明对"政策不好还是干部不好"这一问题进行理解性考察的重要意义.对政策实践过程的社会学研究目前为止几乎是空白,本研究在社会学视野具有前沿意义.第二部分是对本研究的指导理论进行说明.以往广为采用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因其决定论和目的论的缺陷以及强调静态的理论倾向,在转型期农村研究中有很大局限性,本研究引入常人方法学和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作为适宜的理论指导,以期突破结构和行动的二元对立,达到对农村社会的深入理解.孙立平提出的"实践社会学"以及"过程-事件分析"方法对本研究也有很大的启示作用.第三部分是文献综述和对研究对象和方法的介绍.文献综述分为对农村改革前史的了解、海外的中国农村研究以及国内学者对于乡村政治和制度方面的研究几个部分.虽然从社会学角度研究政策过程的文献非常少见,但对上述文献的研读是本研究必不可少的理论前提.本研究是在对山东C县A镇的个案调查与文献研究的基础之上展开的,阐述了选点的两个理由.第四部分是本文的主体部分,分析了以农业特产税收缴为轴线的政策实践的过程和逻辑.主要是从相互交织的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方面是以"分税制+财政包干"以及县乡的基本财政状况为主要内容的结构背景;另一方面是对具体实践过程的理解性分析,包括农业特产税介绍、压力型体制下特产税任务分派的指标体系、乡镇对村级精英的控制、作为征收特产税的重要逻辑起点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从农户手中收取特产税的技术与策略与税收缺口的处理六个方面.第五部分是关于政策实践过程的讨论.解释了基层政权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和实践逻辑,分析了这种实践过程与逻辑对于基层政权合法性的影响,对于当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做出了简要评价.指出必须对国家"权益化"的治理方式和"变通"的改革逻辑进行彻底转变,避免因国家长期转移和积累到农村基层的矛盾倒逼到更高的层级,导致严重的更大范围的合法性危机的产生,而仅依靠农村税费改革很有可能无法达到预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