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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人才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根本路径与关键主体,其成长环境的研究意义重大。“非拔尖”创新人才并非扮演领军角色,但是作为创新人才队伍中必然存在且占绝大多数的成员,对于强调万众创新的创新型国家建设更加具有基础性意义。本文特别地将“非拔尖”创新人才纳入研究视野,基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视角,运用公共政策的研究方法,立足行政主体,为优化创新人才成长环境提出系统公共政策的对策建议。 本研究主要内容包括:⑴概念基础与理论方法支撑。首先,创新人才内涵在于人本质创造性的发挥,因此未取得卓越创新成果的处于较低层次的“非拔尖”创新人才属于创新人才。其次,分析创新型国家的内涵在于创新性超越个体成为群体性、创新需要超越个体的协同网络、提供创新人才的万众创新的更优成长环境。最后,介绍公共政策研究方法的运用。⑵影响创新人才成长的环境因素。相较于拔尖创新人才,“非拔尖”创新人才更加需要环境因素的综合引导与支持。归纳为学校教育环境: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对于创新人格与创新能力的培育;用人单位微观环境:文化支持、制度支持、资源支持;宏观环境:基础环境、文化支持、资源支持、制度政策支持。⑶我国创新人才成长环境的问题。依照上章梳理的教育环境、组织环境与宏观环境的思路,分别分析存在的不足及原因。⑷优化我国创新人才成长环境的公共政策的对策建议。深入分析,抓住关键矛盾,提出系统公共政策建议:维护公平竞争市场是学校、用人单位及全社会创新活动的根本不竭动力;加强行政主体在资源支持与协同创新平台搭建的能力;实现行政主体的简政放权,营造学校、市场主体及全社会的创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