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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是社会结构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是国家对行政区域的划分,并在各个区域设置相应的地方国家权力组织和行政组织,建立政府公共管理网络,为社会生活和社会交往明确空间定位,对社会结构产生形塑和规范作用。行政区划在社会体系中具有巩固政权建设、提供社会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等重要功能。在不同的体制中,行政区划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有着极其不同的地位与作用。在中央集权与计划体制下形成的行政区划体制,与单位制、户籍制等形成一套联系紧密、相互揉合、相互联动的机制,在泛政治化、泛行政化的社会里,极好的服务于当时的国家政权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但随着社会转型,行政区划由于承载着太多的历史色彩逐渐成为思考与行动的关注点。特别是由于全球化、信息化等引起的社会与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及传统政府管理对此的应对失措,地方治理面临着“结构性破碎”的危机。作为构成中国地方治理制度基础的行政区划,其功能需要重新认识与定位,在此基础上,其内在的结构要素也面临着新的分化与组合。这一过程,其实质是地方治理的制度变迁的过程。因此,从地方治理制度变迁的角度看,行政区划面临着改革的需要与可能。本文认为,行政区划改革本身不是一个孤立的行为事件,它实际上是继经济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一系列制度变革之后的合理延续,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过程。其价值不仅在于构成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连续性事件,更在于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为当代中国的地方治理重构制度性基础,确保地方治理的有效实现。本文从行政区划的功能出发,探讨由于行政生态环境的变化而导致对行政区划功能的重新认识与定位。行政区划的功能必须从为政府控制资源服务转向为地方治理提供制度支持,重构地方治理体系的制度基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需要在这一点上达成一致行动的互动网络。当代中国的行政区划面临着改革的迫切要求,其所遵循的原则一是要积极有效的化解或内部化外部问题,二是要促成公共物品的提供达到最有利的规模经济,三是要打破一体化等级制度的组织原则,构建地方治理体系中各地方政府平等沟通与行动的互动平台,促成地方在共同行动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在此一过程中,地方的便利性因素是中央政府在处理行政区划问题时首先要加以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