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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定金融与稳定币值一样,都是国家十分重要的货币政策目标.目前,防范金融风险是我国金融改革的关键。商业银行高不良资产率,是银行市场化、商业化和国际化面临的重大障碍,是威胁国家金融安全的一个重要隐患,也是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危害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一个突出问题,这使得解决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成为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的必然选择.
根据银监会的统计数据,2003年末境内银行业主要金融机构(指4家国有商业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和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到2003年末其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量的80.74%)各项贷款余额为13.71万亿元,其中不良贷款余额为2.44万亿元,不良贷款的比例为17.80%.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9,168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0.36%;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87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7.92%。
巨额的不良资产急需要尽快处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主要是债务重组、招标拍卖、打包出售、债务追索、债权转让,面对手中尚存的大量不良资产,处置手段的创新显得格外迫切,其中不良资产证券化是处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一种重要创新手段.
资产证券化指的是把缺乏流动性、但未来具有现金流的资产集中起来,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在金融市场上出售或流通的证券,以融通资金的过程.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在国外较为成熟的金融工具,其理论和实践经验对我国当前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在当前情况下探讨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如何利用证券化手段,促使目前大量存在于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流动,这对如何有效地解决目前我国所面临的银行不良资产包袱沉重的状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文试图结合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理问题的现状,探讨我国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提出我国商业银行实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初步构想,分析在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障碍,进而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全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介绍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及其处理办法.首先,介绍了我国对不良贷款先后采用的两种界定方法,简要介绍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发展的三个阶段;接着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办法,指出处置手段需要创新,可以借鉴国外经验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第二章是资产证券化在我国银行业的可行性分析.首先介绍了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理论:一个核心原理(资产的现金流分析)和三个机制(资产组合机制、风险隔离机制、信用增级机制);然后在借鉴国外资产证券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指出我国不良资产也可以证券化;最后通过分析认为我国已经具备了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条件。
第三章是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操作设计.这是本文的重点所在.第一节介绍了可证券化资产的范围,认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中的基建贷款、长期技术改造贷款以及有偿性基础设施贷款是实施证券化较为适合的资产;第二节介绍了我国正在运作的不良资产证券化(或准资产证券化),重点分析了信达的海外模式与华融的信托模式,最近几年,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纷纷探路资产证券化,但除了华融与工行刚刚推出的信托分层计划被称为“准资产证券化”以外,国内尚未真正迈出资产证券化的步伐,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第三节在分析德国MBS案例的基础上,介绍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一般流程;第四节讨论了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定价问题,包括银行不良资产转移定价和证券化产品定价两个方面.
第四章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障碍及克服障碍的建议.资产证券化作为一项金融创新,尽管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很成熟了,但无论是对于我国理论界还是实务部门来说,它都是新生事物.尽管我国已基本具备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条件,但是在具体推行时仍面临着不少障碍,主要表现在:一、证券市场发达程度不够;二、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三、缺乏权威的中介机构;四、监管机制不健全.为此,需要在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资产证券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营造有利于银行资产证券化实施的条件和环境,启动和发展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一、构建银行资产证券化制度体系;二、完善和规范银行资产证券化的技术体系;三、培植和规范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运行环境;四、创造有力的保障体系;五、完善对资产证券化的监管.
种种迹象显示,资产证券化正逐渐成为未来我国金融市场重要的业务创新领域,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已经在中国“开题”.但应清醒认识到,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和制度的建设与大规模资产证券化的要求相比,还远未成熟和完善.这项业务“破题”以后,如何“起承转合”,还要下不少功夫.
需要指出的是,证券化本身是减少已产生的银行不良资产的方法,而不是抑制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方法,它本身不能堵塞我国银行业源源不断地产生不良资产的渠道.因此,对于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银行不良资产大量产生的问题,还需从其“治本”的方法做起,这就需要深化企业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消除产生不良资产的体制基础.
根据银监会的统计数据,2003年末境内银行业主要金融机构(指4家国有商业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和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到2003年末其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量的80.74%)各项贷款余额为13.71万亿元,其中不良贷款余额为2.44万亿元,不良贷款的比例为17.80%.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9,168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0.36%;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87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7.92%。
巨额的不良资产急需要尽快处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主要是债务重组、招标拍卖、打包出售、债务追索、债权转让,面对手中尚存的大量不良资产,处置手段的创新显得格外迫切,其中不良资产证券化是处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一种重要创新手段.
资产证券化指的是把缺乏流动性、但未来具有现金流的资产集中起来,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在金融市场上出售或流通的证券,以融通资金的过程.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在国外较为成熟的金融工具,其理论和实践经验对我国当前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在当前情况下探讨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如何利用证券化手段,促使目前大量存在于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流动,这对如何有效地解决目前我国所面临的银行不良资产包袱沉重的状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文试图结合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理问题的现状,探讨我国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提出我国商业银行实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初步构想,分析在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障碍,进而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全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介绍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及其处理办法.首先,介绍了我国对不良贷款先后采用的两种界定方法,简要介绍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发展的三个阶段;接着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办法,指出处置手段需要创新,可以借鉴国外经验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第二章是资产证券化在我国银行业的可行性分析.首先介绍了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理论:一个核心原理(资产的现金流分析)和三个机制(资产组合机制、风险隔离机制、信用增级机制);然后在借鉴国外资产证券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指出我国不良资产也可以证券化;最后通过分析认为我国已经具备了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条件。
第三章是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操作设计.这是本文的重点所在.第一节介绍了可证券化资产的范围,认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中的基建贷款、长期技术改造贷款以及有偿性基础设施贷款是实施证券化较为适合的资产;第二节介绍了我国正在运作的不良资产证券化(或准资产证券化),重点分析了信达的海外模式与华融的信托模式,最近几年,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纷纷探路资产证券化,但除了华融与工行刚刚推出的信托分层计划被称为“准资产证券化”以外,国内尚未真正迈出资产证券化的步伐,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第三节在分析德国MBS案例的基础上,介绍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一般流程;第四节讨论了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定价问题,包括银行不良资产转移定价和证券化产品定价两个方面.
第四章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障碍及克服障碍的建议.资产证券化作为一项金融创新,尽管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很成熟了,但无论是对于我国理论界还是实务部门来说,它都是新生事物.尽管我国已基本具备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条件,但是在具体推行时仍面临着不少障碍,主要表现在:一、证券市场发达程度不够;二、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三、缺乏权威的中介机构;四、监管机制不健全.为此,需要在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资产证券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营造有利于银行资产证券化实施的条件和环境,启动和发展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一、构建银行资产证券化制度体系;二、完善和规范银行资产证券化的技术体系;三、培植和规范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运行环境;四、创造有力的保障体系;五、完善对资产证券化的监管.
种种迹象显示,资产证券化正逐渐成为未来我国金融市场重要的业务创新领域,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已经在中国“开题”.但应清醒认识到,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和制度的建设与大规模资产证券化的要求相比,还远未成熟和完善.这项业务“破题”以后,如何“起承转合”,还要下不少功夫.
需要指出的是,证券化本身是减少已产生的银行不良资产的方法,而不是抑制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方法,它本身不能堵塞我国银行业源源不断地产生不良资产的渠道.因此,对于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银行不良资产大量产生的问题,还需从其“治本”的方法做起,这就需要深化企业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消除产生不良资产的体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