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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历史性变革时期。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的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国有企业劳动关系也正在由计划经济的劳动关系转换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关系,改制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呈现出多样化、复杂性等特点。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经济支柱,如何在改制中处理好劳动关系,是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和改制成败的关键。企业劳动关系的这些特点给企业劳动关系的运行带来诸多的问题,其中,日益增多的劳动争议成为改制企业劳动关系中的一个突出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有企业改革中由于劳动关系调整引起的不稳定问题,解决广大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建立和谐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调整和运行机制,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成了社会关注的重点。如何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劳动关系成为一个重大现实问题,实践证明,市场本身并不能完全自发地完成这一任务,政府在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中具有重大的责任。
本文的研究以劳动关系理论为依据,对改制企业劳动关系的改善进行了思考,分析了我省 YL 公司改制的具体情况,对当前国企改制中劳动关系调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劳动关系调整对国企改革和社会稳定的影响,对劳动关系矛盾产生的根源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强化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的思路:要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公平与公正是根本的价值取向,政府必须在协调和规范劳动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其中根本的、起基础和保障作用的,是制度建设,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建设离不开法制建设,特别是劳动法律保障体系的建设,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政府应当做好企业劳动就业制度的监督者与引导者,不直接干预劳动关系主体的自主行为,在法律基础上积极引导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的健康运作,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