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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以来,按照和谐社会理论关于“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要求,基础教育进入了新的阶段,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已成为我国各级各类教育包括基础教育的主要任务。现阶段我国的基础教育在教育投入、差异性教育、提供社会实践、学生综合评价等方面还有待提高。教育是公共产品的代表,借鉴国际经验,NGO在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产品方面有较成功的做法。
通过介绍JA中国、上海基督教青年会、上海根与芽青少年活动中心3家NGO组织在黄浦区青少年中的活动情况,提出了“NGO参与基础教育阶段青少年教育管理”这一课题。通过一类NGO在一定区域内(黄浦区),一定领域内(青少年教育)的做法与成效的分析,以小见大地提出在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目标引领下,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发展背景下,在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推进下,引入NGO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产品的积极作用,并给出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下,发挥NGO社会作用的意见建议。
正文共分为4个部分:
第一章进行概念界定,包括NGO的定义、特征和分类。介绍了以欧美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社会治理中NGO的作用,分析了中西方NGO的发展环境。新中国成立后,我国NGO的发展历程、现状和目前社会作用的发挥情况。
第二章介绍了和谐社会背景下,基础教育阶段青少年教育的内容及意义,讨论了NGO对青少年的作用,对教育管理的作用,得出NGO参与青少年教育的必要且重要的观点。NGO要在青少年教育中进一步发挥作用,必须突破的瓶颈。
第三章以JA中国、上海基督教青年会、上海根与芽青少年活动中心在上海市黄浦区的活动为例,进行实例分析,详细陈述了NGO参与青少年教育管理的基本内容、活动概况,归纳了此类NGO在资源整合、项目运作的模式与特点,分析了NGO吸引青少年、影响青少年的原因。
第四章承接上一章内容,引发出对NGO参与青少年教育建议的思考,从合理NGO作用地位,增强NGO对青少年、学校、家庭、社会影响力,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强对NGO的培育力度,NGO组织进一步提高生存能力等四方面对NGO更好参与青少年教育管理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