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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研究斐洛,关注的往往是其思想本身,而对斐洛所处的背景以及这种背景对其造成的影响加以忽略。事实上,斐洛所处的最为重要的背景就是其处于散居的状况中。正是在散居的背景下,斐洛多重的文化特性得到统一。这样,研究斐洛的“散居观”就为理解斐洛及其思想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视角。因此,本文的重点就在于分析斐洛“散居观”的具体内容、实践活动以及对斐洛“散居观”产生影响的时代背景。
总的说来,斐洛的“散居观”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因此,为了对之进行较为明晰的分析,笔者把其“散居观”的内容分成了三个部分,即斐洛的“城市-宇宙观”、“民族观”和“教育观”。其中,“城市-宇宙观”带有浓重的哲学和神学色彩,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被看作是斐洛理解世界的基础。它作为一种模型,也在后面介绍的“民族观”和“教育观”中不时出现。“民族观”体现的是斐洛对手自我和他者的构建。通过对犹太民族特殊性的突出以及对其他民族特别是埃及人的贬低,斐洛为其所处散居地的诸民族划分了不同的等级,这样,他不仅构建了散居犹太的认同体系,同时也为犹太民族处理同其他民族关系的问题确立了标准。这其中,斐洛尤其强调的是犹太人和罗马人的等值性。最后,“教育观”体现的是斐洛对于散居犹太人繁衍和教育的观点。数量上维持和增加本族人口,思想上对本民族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教育加以强化和深化,这对于维持散居民族自身特性是必不可少的。以上三部分就是斐洛“散居观”的基本内容,体现出散居异地的希腊化犹太贵族对于自身族群认同的独特认识。
斐洛还以这种“散居观”为基础进行了实践活动。这就是斐洛领导犹太使团出使罗马。公元38年亚历山大里亚的反犹暴乱是罗马统治埃及以来族群矛盾的总爆发。形成这种矛盾的要素也对斐洛散居观的形成有重要的影响。罗马统治埃及之后引入的以族群为标准的人头税体系是造成埃及和亚历山大里亚族群矛盾的根本原因,这也是斐洛“散居观”形成最为重要的背景。征收人头税一方面可以增加罗马的财政收入;另一方面,通过把人头税的税率同不同等级的公民权以及族群相联系,罗马立刻赋予埃及社会一种新的等级结构。在这个新结构中,犹太人的地位被降低到埃及人的程度。因此,围绕着公民权和人头税的问题,斐洛出使罗马,并创作了相关的“史学作品”。“克劳狄敕令”作为埃及犹太问题的解决方案使斐洛的努力归于泡影。虽然斐洛的实践失败了,但是它仍能为我们理解希腊化犹太贵族在面临复杂的族际问题时的态度和看法提供有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