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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是中华文明的标志之一,也是维护中国传统社会秩序的有力规范。它能够通过观念灌输和制度约束相结合的方式,使人们认同主流价值、做出合理行为,从而实现对全体社会成员的教化和治理。荀子认识到并发掘出礼的这种性质和功能,对其进行了全面而又深刻的研究,构建起自己独特的礼学思想体系。 礼从单纯仪式发展成为有统治意蕴的规范之后,获得了外在强制性;在孔子以仁释礼、孟子提出性善之后,获得了内在价值性。荀子礼学正是在批判继承这些思想并广泛吸收法、名、道等百家学说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战国末期诸侯争霸、礼崩乐坏的动荡与转型,乃是其立足实际、重视实用的时代原因。荀子以人性恶为逻辑起点,说明礼产生的原因是为了控制和改变人们生而有之、无限膨胀的欲望,维持社会的稳定;礼制定的来源有三,分别是效仿天地规律、继承先祖习俗和遵从君师立法;由此,也对应形成了普遍常理、社会风俗和国家制度三个层次的礼之体系。它们共同构成了判定人们思想和行为的价值标准与实践依据,成为礼能够发挥社会教化作用的前提条件。荀子礼学还具有养欲、重法和合乐三个特点,这些都是儒家礼教、礼治蓝图由理想向现实飞跃的关键。 要发挥荀子之礼的社会教化功能,就要运用它含有的理念、内容与特点去引导和规制人们的现实生活,最终按照其要求打造出一个理想的人格和一个理想的社会。首先,荀子大力宣扬礼之益处,力图将礼树为社会的主导意识。他为人间之礼与天道之理建立了神圣的联结,通过对天的尊崇让人对礼产生敬畏和服从;他将礼视为达到“明分使群”、“群居和一”的最佳途径,通过对美好治世的描述激发人们对礼的向往;他还将礼标榜为君子的标识和成圣的途径,使礼成为每一个人的信仰。这样,礼就成为了一种凝聚人心的价值取向,具备了足以影响社会与个人之追求目标的力量。其次,荀子大力建构礼之体制,竭力为社会教化创造实践条件。他用礼作为名分等级制度的基础、政治经济军事方针的纲领和选拔任用人才的标准,从国家政策层面上保障了礼的实施;他将礼化为伦常道德的准则、习俗仪式的规定,在社会生活层面上渗透了礼的情感与精神;他还把礼融入教育的内化机制和外化环境,为个体培养层面上对礼的品性修行和习惯养成提供了指导。这样,“礼”就拥有了具体可行的物质载体,实现了让人身心遵从、让社会和谐有序的教化目的。总之,荀子礼学发挥社会教化功能的过程,就是一个使人接受并认同礼的价值内涵的过程,一个让人践履并习惯礼的外在规范的过程。当然,这项巨大工程的顺利完成,还离不开其中强力而有效的方法。荀子对持久专一、积善成德的强调和对地理、人文环境潜移默化作用的重视,借歌谣传唱来普及、托文学谜语以娱教的历史创新,都为后世教化提供了重要参考与示范。 综上可知,荀子礼学及其社会教化思想能够起到约束人之本性、转变人之观念、引导人之行动并最终建立和谐有序社会的作用。它不仅符合了当时天下一统之需要,还加固了儒家礼学的现实软肋、开创了崭新的教化模式,同时也奠定了几千年历史中传统礼治的基础。无疑,荀子礼学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思想、文化、政治、社会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其中的许多内容在今天看来仍然不乏借鉴意义。因此,应该辩证看待荀子礼学及其社会教化功能,充分发掘其内外兼修的个体教育价值和制度建设的社会政治价值,力争在继承中华传统文明的同时,使其成为培养人之道德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秩序的宝贵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