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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的经济呈现出极度不均衡的状况,区域差距的拉大成为制约广东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于是,产业、劳动力的“双转移”战略成为加快珠三角地区产业转型、城市升级,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这种“腾笼换鸟”的“异地开发”模式,对资源和环境都处于超负荷状态的珠三角地区,无疑是一剂良药。更重要的是,它以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运用区域生态补偿手段解决不同区域之间的矛盾,实现了对粤东西北地区的经济补偿,解决了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拨款而出现的渠道单一和资金不足的问题,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是立足于“区域”,通过协调区域关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一种有效机制,它包括补偿主体、补偿标准和补偿形式等各方面的内容,同时也涉及到产业、环境、人口等现实政策。本文运用案例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法,研究广东省实施“双转移”战略中涉及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案例研究主要通过选取清远、揭阳、河源等地的双转移实践,分析当中涉及的区域生态补偿问题及其成因;文献研究主要通过搜集关于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国内外研究成果,提出对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启示。以广东省实施“双转移”战略为背景,本文主要围绕区域生态补偿的现状、区域生态补偿的问题及成因、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路径三个方面展开研究。国内学者对区域生态补偿的研究各有侧重,但研究成果较为零散,缺乏系统性。本文通过分析“双转移”战略形成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试图构建一个事前、事中、事后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框架。事前的资金筹集机制是区域生态补偿机制中首先要考虑的问题,纵向转移支付方式重点依赖上级政府拨款,这种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单一,因此,完善横向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征收生态税、实行生态经济开发等渠道拓宽了资金来源,为更好实现区域生态补偿提供了帮助。其次,事中的责任承担机制则为中间环节,区域间政府、企业和社会三个责任主体分别在协商机制、环保责任机制和人口接纳机制等方面完善了生态补偿机制。最后,事后的监督保障机制则从生态补偿机制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出发,巩固了这一机制,其中包括加强区域间生态补偿资金的运作监管,对产业转入地企业的环保监督,转变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等。这一完整的流程构成了系统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从宏观上来看,广东省的区域发展格局几乎就是中国的缩影,因此,如若这一机制能够顺利伴随双转移战略实施,无疑对其他地区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