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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末,国内开始兴起对财务治理的研究,虽然研究范围和人数有限,但财务治理理论迅速成为财务理论研究的一个新兴领域。在我国,同是上个世纪90年代兴起的民办高校,把民间资本运用于教育这一公益性事业,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在投资体制的结构上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和实施,如何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治理,使得民办教育得到更好的发展,更是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深思的问题。
本文综合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治理理论等学科知识,结合文献研究、规范分析、专业研究与跨学科分析的方法,阐述了我国民办高校财务治理的基本理论,包括我国民办高校财务治理定义、主体、客体和目标。民办高校财务治理是指,民办高校将财权在内部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合理配置,并且通过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有效监督,来协调各种财务冲突,以实现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动态管理。民办高校财务治理的主体是有意愿并且有资格参与民办高校财务活动,并在民办高校财务治理中占有一定地位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出资人、董事会、理事会、校长、主要财务人员、债权人、学生及家长等。客体是民办高校内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冲突。目标主要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冲突,从而实现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
本文在剖析我国民办高校财务治理现状的基础上,又论述了我国民办高校财务治理结构如何在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安排,通过比较国外高校的财务治理结构,本文力图构建我国民办高校财务治理的框架结构,期望能对当前我国民办高校的财务治理有所裨益。
本论文通过财务治理等基本理论,把民办学校的内部管理与运作机制有机地联系在了一起。首先从一个新的视角来审视民办学校的治理结构,明晰校长与董事会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然后落脚于民办学校财务治理研究上,使本研究能够在实际操作层面上有一定应用和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