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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中外历史上最早的税种都是财产税。在漫长的社会发展史上,财产税曾是国家最主要的税种,尤其在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封建社会中,财产税是政府的主要税收收入。进入现代社会以来,财产税收入在税收收入总额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但各国税收实践证明,财产税仍然是现代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筹集地方政府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等方面,仍具有其他税系无法替代的作用。
财产课税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要求产权清晰,因此,本文研究财产税的一般理论、财产税的历史沿革之后,着重研究了产权理论和产权制度,进而对我国财产税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在借鉴国外财产税制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财产税制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设想。
论文共分十章,各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是导言。主要说明选题的原因、研究方法、论文的研究思路和结构。
第二章是财产税的一般理论分析。本章首先分析了财产的含义及其分类;其次,对财产税的基本理论进行论述,包括财产税的内涵及其分类、财产税的功能及局限性分析,并指出征收财产税的财产必须做到产权清晰;最后,大体勾画出财产税的产生和发展历程。
第三章是产权理论和产权制度。本章首先分析了产权的基础理论,对产权的形成和发展、产权的内涵和特征、产权规则进行了梳理和概括,重点对马克思产权理论和西方产权理论做了比较分析。其次,由于财产课税的重点在于不动产税,因此,对中国的土地产权、土地制度及住房制度做了较为全面的分析。
第四章中国财产税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本章首先简单介绍了中国现行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基本情况,并总结出其基本特征;其次,对中国财产税收入进行了总量分析和结构分析,从总量来看,收入规模偏小,2004年,财产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只有4.36%(见表4.1),从税种结构上来看,财产税收入主要集中在对不动产课税(2004年为96.83%);最后,较为详细地分析了中国现行财产税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五章是财产税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本章首先介绍了国外(主要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荷兰、俄罗斯、日本、韩国、印度、中国的台湾、香港和澳门)财产税制的基本情况;其次,对各国的财产税制进行了比较分析;最后总结了国外财产税制的基本特征及经验。
第六章是中国财产税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设想。本章是在分析中国财产税制现状及其存在问题后,在借鉴国外财产税制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中国财产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设想。改革后中国财产税体系主要包以下四个税种:不动产税、车船税、契税和遗产与赠与税。并提出改革后的财产税应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构想。
第七章是房地产保有环节统一开征不动产税。本章首先认为对中国将要开征的房地产税称之为“物业税”并不妥,应改名为“不动产税”。其次,分析了开征不动产税应具备的条件,其中,产权清晰是其基本条件;再次,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设计了不动产税税制要素,提出中国的不动产税税基中不应包含土地出让金;最后,对开征不动产税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比较批租制和年租制和利弊后,提出中国应实行“年租制和批租制并举”的土地使用制度。
第八章是开征遗产税。本章首先对中国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理论依据和应具备的条件做了详细分析;其次,在比较遗产税各种模式后,提出中国将要开征的遗产税应选择总遗产税制,同时,较为详细地设计了中国遗产税的税制要素,并提出中国应实行遗产税和赠与税合并征收的办法;最后,对美国取消遗产税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
第九章是车船税和契税的改革。本章先是提出应改革现行车船税制度,将现行的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合并,改名为车船税,并提出应调整车船税的征收范围、计税依据和税率。对契税的改革设想,本文认为,应调整征收范围,并取消《契税暂行条例》中“对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的政策规定。
第十章是财产税的征收管理。本章首先提出应建立健全中国的财产申报登记制度和财产评估制度;其次,运用博弈论来分析中国应如何加强财产税的征收管理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同时提出中国应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税权划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