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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共财是中园古代社会家庭生活的常态,作为其前提的是民间普遍的风俗习惯。不遇,倘若共财同爨能够緜历久远,换言之,能够累世同居,这便是羲门同居。羲门同居是中国古代社会特殊却并不罕见的家族组织形式。据正史《孝友傅》(《孝羲傅》)之记载,累世同居的家族历来共有一百九十家左右,而历宋元明三朝的浦江之义门郑氏以其同居世次之久远、规模之大、家族组织之严密等成为诸多同居大家庭中首届一指者。这是儒家偷理文化的一次大规模社会实践,是中国封建宗法社会的一个缩影。一时名公钜卿以及乡邦文人,或应郑氏之请而作,或有感於郑氏之孝义而主勤献作,纷纷投赠诗文,揄扬义门郑氏之孝羲家风,郑氏家长龙湾府君郑大和乃裒辑投赠的赞颂诗文及传志序记之魇,总为一编,是为《麟溪集》。
《麟溪集》由郑大和於元末初次纂辑,未成而大和卒,郑涛、郑济继承郑大和之遗志,於大和卒後短短雨月时间内迅速完编,并寿诸梨枣。是集凡二十二卷,前集为十卷诗,以天干计卷,後集为十二卷文,以地支计卷。不过,郑大和初辑之时,已经意识到投赠之诗文必然随着郑氏同居的延续而络绎不绝,日稹月累的诗文必然存在绩入是集的要求,於是初辑畴“每卷皆空其末简,俾後得者相续而书”。正是如此,呈现在读者面前的二十二卷本《麟溪集》系统(主要指笔者所寓目的国家图书馆所藏七部二十二卷本《麟溪集》),无论是至正十三年初刻本,还是成化十一年重刻本,抑或是明末刻本(刻於天放二年至崇祯八年之同),都务一例外地保留有明显的增补递修痕迹。此外,《麟溪集》除二十二卷本系统外,尚有一旁出的十卷本,此集刊成於永乐年同,特意为彰显义门九世孙御史郑叔恭致仕还乡一事。该集虽仅十卷,欲诗文俱收,且卷九收录郑氏子孙《家规前录》、《家规後录》、《家规续录》等。
本文据《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按图索骥,对国内所藏主要《麟溪集》褚本逐一梳理,厘清版本源流,并指出各本编纂中存在的问题,订正压来公私害目着录及题跋对该的误读,辩证常下研究者相关论文中的缪误。此外,本文藉助封国家图书馆所藏八部《麟溪集》的基本梳理及编目,补出《全元文》漏收之文七十篇,并存疑若干篇。
限於时开所限,本文未能在《麟溪集》具体文本内容上以及义门家族生产之经济基础、义门郑氏之交友网络、义门私法之郑氏家规、义门私学之东明山精舍等维度展开讨论,殊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