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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我国颁布了39项新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新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两个新准则的出台,宏观上是为了适应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希望准则达到国际趋同的需要,并希望为我国改革开放提供更为良好的制度环境。微观上则希望更为严格的规范企业的财务报告行为以及审计师的执业行为,达到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新准则的实施已有三年,新准则的实施是否像所希望的那样,能够抑制盈余管理以及提高审计质量,即是本文的主要研究问题。本文利用2004到2009的A股市场的样本数据,分为2004-2006和2007-2009两个阶段,分别代表新准则实施前后,通过实证模型的分析,来发现新准则实施前后,盈余管理是否有显著变化,审计质量是否有显著变化。本论文希望通过对些问题的研究分析,为监管者提供有意义的参考建议,并向投资者传递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是否可信的信息。
由于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对某些准则作了新的规定或修订,有些规定增大了盈余管理的空间,主要是公允价值,无形资产和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有些规定减小了盈余管理的空间,主要是存货的计价方法、资产减值、合并财务报表和公司合并的相关规定。所以有必要分析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后,盈余管理程度是否有所变化。由于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使得审计重点增加,审计难点也上升,对审计师提出了新的挑战,而且新审计准则的颁布实施,增强了审计师识别、评估和应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能力。新会计准则和新审计准则分别从正反两方面影响着审计质量,所以有必要研究新准则实施前后,审计质量是否发生变化。
研究新准则前后盈余管理是否有变化,使用操纵性应计利润和非经常性损益两个指标计量盈余管理。按照Jones模型计算操纵性应计利润,非经常性损益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计算。研究新准则前后审计质量的变化,主要采用了两个传统的Logit模型,使用审计意见能否反映盈余管理这一指标来计量审计质量,并且通过该指标来说明审计质量的变化。通过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新准则实施后,以操纵性应计利润和非经常性损益表示的盈余管理的程度明显上升;但是随着盈余管理程度的上升,以非标意见反映的盈余管理程度在2004-2006和2007-2009年这两个时期却没有明显变化,这表明从总体上来看,审计质量并没有改善。但是按年度分析发现,在2007年的分析结果表明:审计意见是否能够反映盈余管理所计量的审计质量明显提高。在进一步研究审计意见对不同的盈余管理方向反应是否有不同时,在划分了正向的盈余管理和负向的盈余管理两个子样本后,通过T检验发现,新准则实施前,被出具不同审计意见的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平均数在两个子样中均具有显著差异,但是新准则实施后,只有正向的盈余管理行为,被出具不同审计意见的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平均数才具有显著差异,这不仅支持了前人的结论,而且也表明审计质量并没有提高。
因此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我们得到了盈余管理程度有所上升的证据,但量随着盈余管理的程度的上升,审计意见并没有反映出来,这表明审计质量并没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