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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的制度安排在历史上发生过几次变迁。20世纪50年代,官僚制是公共管理的主要制度,其理论基础是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该理论强调以政府为主导,突显政府本位。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西方发达国家兴起了“新公共管理运动”,市场化理念和竞争机制被引入到公共管理领域,公共服务民营化风靡全球,我国同时期的公共行政改革也受其影响。然而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的发展高峰之后,民营化开始呈下降的趋势。西方国家和我国都出现了政府回购公共服务的现象,逆民营化成为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和公共资源管理的新取向。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的制度发展催生出我们对于哪些因素影响制度变迁和制度选择、哪些因素决定公共资源是否适合民营化等问题的思考。本文选取山东省峡山水库的渔业管理作为案例,结合其不同时期渔业管理方式的变迁,试图来回答上述问题。 本文详细介绍了峡山水库计划经济时期、民营化时期和一体化时期渔业管理的政府架构、政策法规和具体措施,进而分析了各个时期渔业管理的成果和弊端。计划经济时期的各领导机构存在权力的重叠,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组织协调,渔业收入分配方式单一,缺乏激励机制,造成了渔业生产效率低下,渔民生活水平不高等问题。以网箱养鱼和银鱼开发为代表的民营化时期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增加了渔民的收入,却带来了水质污染、环境破坏和过度捕捞的问题。渔业一体化管理收回了渔业的经营权,保护了生态环境,保证了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注重了公平。然而这种等级制、集权制的制度在某种程度上重回了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模式,而且监管成本依然高昂,监管效果依然有限。 本文通过案例分析得出水库渔业管理制度演变的原因主要有:宏观经济制度背景的改变、政府政策目标的调整和不同阶段的问题导向。影响公共资源管理是否适合民营化的因素有三个。一是产权能否清晰界定,二是利益相关者的构成情况,三是监管成本。水库渔业管理应该走上多中心共同治理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