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交叉持股即双方互相持有对方股份,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交叉持股的股权结构最早出现在日本,在日本和德国及我国台湾比较普遍;为了克服我国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我国开始推行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提倡股权多元化,交叉持股作为实现股权多元化的一种手段而被推行。我国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交叉持股的现象开始涌现,第一起上市公司与证券公司交叉持股的公司是辽宁成大与广发证券,交叉持股后,双方各成为对方的第二大股东。自1999年辽宁成大与广发证券互相投资形成交叉持股格局以来,上市公司与券商之间交叉持股的现象开始呈现。在国外因为禁止上市公司参股证券公司,所以上市公司与券商之间交叉持股是我国特有的现象。这一特殊现象的出现,也引起了我国学者的关注,并开始对其所产生的经济影响进行了研究。
本文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对上市公司与券商之间交叉持股的动因及产生的影响进行研究。
本文一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为引言部分,在本章提出了本文的研究问题为上市公司与券商之间交叉持股出现的动机及影响。并对本章的论文结构做了简单介绍。
第二章为文献回顾部分,对交叉持股的产生、类型做了简单介绍,并从交叉持股产生的动机、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交叉持股对经济行为的影响以及我国上市公司与券商之间交叉持股四个方面对交叉持股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
第三章对上市公司与券商之间交叉持股形成的动机及利弊进行了研究。得出上市公司与券商交互持股的动机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规避欺诈行为,提高上市公司与券商之间合作的诚信度;稳定股东,防止敌意收购行为;优化上市公司与券商的股权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上市公司与券商交叉持股达成策略联盟。其次结合交叉持股利弊对上市公司所产生的正面和负面的效果进行了分析,认为交叉持股在提高上市公司资本运作能力的同时,也会给上市公司带来风险。
第四章本章选择了吉林敖东与广发证券交叉持股的案例,对吉林敖东与广发证券交叉持股的动因及影响进行了研究。通过交叉持股后吉林敖东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考察得出吉林敖东在交叉持股后明显提高了其资本运作能力,投资能力增强。
第五章为本文的结论部分,总结了本文的研究成果,并阐述了本文存在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