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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战略提出以后,城乡一体化不仅成为学术界的一个研究热点,也逐渐成为各地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的一个战略重点。
许多的专家学者都为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提出了美好的设想和描绘了宏伟的前景,而对如何落实和操作缺乏实际意义的政策措施和科学合理的数据测算。本文重点对开发性金融推进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问题进行专题探讨,有助于了解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和开发性金融之间的关系和未来发展趋势,更好地发挥开发性金融对城乡和谐发展的带动作用。
本文研究的主要理论基础是基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以何种经济金融工作模式或理论平衡、弥补市场与政府在资源配置效率方面作用的不足,重点解决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弥补市场失灵问题,二是推进市场建设问题。从当前我国各种经济、金融力量和理论内涵分析来看,同时能够承担弥补市场失灵、推进市场建设的工作职能的适宜金融理论即是开发性金融。
本文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加快我国城乡经济社会结构调整的全局性战略部署,新农村建没涵盖和决定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方向和内容;城乡一体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在生产力水平或城市化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选择,是新农村建设的高级阶段和发展目标,而当前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还存在严重的瓶颈问题;开发性金融是适合中国市场经济建设特色的融资方式,开发性金融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负有重要的工作任务和作用,能够缓解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瓶颈,并在先期启动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本文还试图结合自己所工作的海南省的实际情况、从深入实践开发性金融理论加快新农村建设、推动海南率先在全国实现城乡一体化这个视角出发,讨论有关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海南约60%的人口是农民,80%的土地在农村,33%的全省生产总值来源于第一产业,可以说,海南省农村比其他东部省份市场建设相对滞后,对金融服务有着更强烈的需求。因此开发性金融支持就必然成为满足海南省新农村建设所需资金的主渠道。海南省小、人口少,自然资源相对丰富、环境压力相对宽松,近年来,在海南经济社会进入健康稳定较快发展的新阶段,后发优势进一步显现,海南当前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时机已经成熟,为全面深化开发性金融合作创造出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本文研究结论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一是要有科学规划安排,勾画出美好的发展蓝图、策划适宜的建设项目和制定操作性强、符合发展实际的实施方案。二是有充足的资金支持,建设比较成熟的市场体系,全面落实建设规划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