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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是社会广泛参与,慈善组织运作,由社会募捐、项尽实施等组成的慈善活动体系,它是社会保障体制和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慈善组织的专业化、制度化运作实现社会第三次分配的方式。发展慈善事业对于促进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和谐有重要意义。
新中国成立后,对慈善事业的错误定位使“慈善”二字在中国沉寂了几十年,改革开放后慈善事业才开始有所发展,2008年的汶川地震后政府和民间大规模的救灾运动使慈善观念重新回到了人们的视线当中。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由转型所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慈善事业的第三次分配功能在这时期显得尤为重要,另外改革开放积累的财富也给我国发展慈善事业奠定了物质基础。一直以来由政府主导的救济等事业开始由一些民间慈善组织接手,慈善组织也有了发展壮大的迹象,但是现慈善组织完全脱离政府而发展在我国短时期内并不现实。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如何定位自己与慈善事业的关系、认清自己在慈善事业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从而帮助慈善组织发展,便成为政府工作的题中应有之意.
文章介绍了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现状及问题,在简要介绍和总结了外国政府对于慈善事业管理的一些做法之后分析了我国政府对于慈善事业管理的制度,并指出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例如立法层次不高、慈善组织官方色彩浓厚、注册管理门槛过高、税收减免制度不完善,力度不足、监督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笔者认为,在社会转型这一背景下,理顺与慈善事业之间关系是政府能够帮助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理顺与慈善事业之间的关系,将政府的角色定位在向慈善事业提供法律、制度、政策环境上,推动慈善事业逐渐走向独立发展,是政府管理慈善事业的大方向。最后,笔者就转型时期的政府应当如何帮助慈善事业发展提出了政府应从理顺与慈善事业关系入手,在全社会范围内培育慈善文化,并根据国情逐步完善登记注册、税收、监管等各项制度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