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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口剧增、用地需求加大及城镇土地外延扩张的加剧,土地利用在深度、广度及速度方面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在土地资源短缺、城市外延扩张严重受阻的背景下,建设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未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健康持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集约高效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土地供应上应由“增量调节为主”向“存量调节为主”转变。只有积极盘活并充分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加大农用地和市地整理的力度,提高土地集约化水平,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才能有效地缓解这一矛盾。城镇土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的基本目的就是优化城镇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城镇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城镇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因此加强城镇土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选取番禺区为例,基于番禺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进行了城镇土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具体研究内容包括:城镇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城镇土地集约度分析;城镇土地集约利用协调度和协调发展度分析。
本研究表明:
1.番禺区城镇土地集约化平均水平为0.3692,处于基本集约状态;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方式构成系统间协调程度平均水平为0.1591,处于严重失调状态,各镇街城镇土地集约化水平和内部结构协调程度差异明显。
2.番禺区城镇土地集约利用协调发展平均水平为0.2915,属于中度失调衰退型,各镇街城镇土地集约利用协调发展水平空间分异显著。
3.番禺区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方式可划分为高度集约、比较集约、基本集约和不集约,各种集约方式协调发展驱动机制不一,全区的城镇土地集约方式为中度失调衰退类经济效益驱动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