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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于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地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纳入到了法律的范围之内,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的法治进程跨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从环境保护角度为响应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通过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进行识别,并在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将调查分析结果中规划环境影响较大、污染程度大的指标作为环境承载力限制性指标和评价因子;在评价的过程中对该指标进行分析和综合评价,以体现规划方案与环境的协调程度,能够判断规划是否合理,进而以此为依据为该区域的建设规划提出经济活动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对策和建议。文以《建始县清江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05-2020)》环境影响评价为例,进行环境承载力量化研究和分析评价的探索。
在对清江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进行了全面解读后,收集该区域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现状资料,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综合调查、分析和评价。通过对园区规划范围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目前园区所在地环境现状良好。工业园区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环境制约因素:(1)由于原有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入,受纳水体广润河水环境容量受限;(2)工业园区地处山区,对工业企业的发展布局以及大气污染物的扩散均会对工业企业的发展造成影响。
在通过对建始清江工业园区性质、特征和周边环境状况的分析后,得出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诸多影响因素中,三废的排放对环境质量影响占有重要位置的结论,特别是废水更显突出,其次是废渣,废气污染相对较轻。论文以规划远景目标期2020年为规划年,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选取以COD、氨氮、SO2、TSP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指标作为主要环境承载力限制性指标进行排放量的预测,用于代表该区域环境发展的趋势。
根据对园区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物排放量预测结果,对园区水环境容量、大气环境容量分别运用一维模型和A-P值法进行测算,并根据所收集园区环境状况推算出土地资源、水资源容量,即环境承载力的阀值,按照选取的承载率评价法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土地资源及水资源进行计算得出当地环境承载率,并结合内梅罗指数计算环境承载力指数为0.76。根据计算结果分析,园区未来的开发强度跟其环境承载力基本协调,规划制定较为合理。规划实施的主要限制因素是土地资源承载力,要对将来入园企业进行科学论证和严谨的筛选,同时控制清江工业园区的开发强度,尤其要限制占地面积大、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入园。
由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仍处于试行阶段,本文在规划环境承载力研究的方法和技术尚不完善的时期,通过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承载力的研究探索进行一些有益的尝试,为规划方案提供更科学、更合理、更能体现可持续发展宗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