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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迅猛发展的时期,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如何解决农民的基本养老问题成为当下十分紧迫而又现实的主要社会问题。 如今的中国社会已经由“行政主导型的二元结构”转变为“市场主导型的二元结构”。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二元社会保障体制,使得农村和农民则基本被隔绝在了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从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政府就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展了深入的探索,并在全国大部分地区进行了推广,至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积累了相当多的成果与经验。但是,我国的总体经济实力还比较落后,农村地区中的传统家庭养老的基本格局没有实质性的根本改变。我国从2009年开始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2009年12月,山西省柳林县经过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准同意后,成为我国首批国家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之一。经过地方政府几年的努力,各项保障工作在当地都取得了明显效果。由于该地在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中成绩斐然,还在2010年被确定为“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中日合作项目试点县”。但是不容否认,政府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诸如新农保组织工作的随意性比较大、管理体制不够通畅等问题。因此,本文在广泛的阅读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以山西省柳林县为例,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从社会和经济学的双重角度同时对当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构成和运行方式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同时也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农村地区的大范围推广积累一定的经验。 文章的第一部分,阐述了本论文选题的原因、意义,介绍了国内外的相关领域研究的现状与研究思路和方法。文章第二部分在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内涵及理论进行了详细的诠释的同时,简述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并对国内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较好的地区进行了比较分析。文章第三部分是对山西省柳林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介绍与落实工作的现状分析。第四部分是指出了柳林当地在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进行了成因分析。第五部分是提出了解决柳林当地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中所存在问题的一些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