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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旨在探讨澳门天主教中学教师对教师评鉴之态度。主要目的在于:一、分析澳门天主教中学教师对教师评鉴的态度。二、探讨澳门不同背景天主教中学教师在教师评鉴的态度差异情形。三、根据研究结果提出建议,提供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及学术研究之参考。 本研究以问卷调查法进行研究,以澳门天主教中学教师为研究对象,共发出150份,回收146份,回收率为97%。研究工具为自编之「澳门天主教中学教师对教师评鉴态度之问卷调查表」,所得资料以百分比、平均数、标准偏差、t检定、单因子变异数分析等统计方法处理。 根据统计结果分析,本研究获致以下结论: 一、教师评鉴者以自我评鉴最适当。 二、教师评鉴目的以提供教师改进教学最适当。 三、不同服务年资的教师在教师评鉴目的的看法上有显着差异。 四、教师评鉴方法上以搜集教室观察之资料最适当。 五、不同服务年资的教师在教师评鉴方法的看法上有显着差异。 六、教师评鉴规准以品德修养最受关注。 七、不同背景变项的教师在教师评鉴规准的看法上有显着差异。 八、教师评鉴结果以作为奖励优良教师之依据最适合。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对学校行政方面、教育行政机关、后续研究者提出建议: 一、在学校行政方面 (一)加强教师与行政人员间之沟通,以利推展教师评鉴。 (二)加强教师与行政人员之评鉴进修、研习,以增进评鉴者的专业素养与知能。 (三)重视形成性评鉴目的,促进专业成长及提升教育质量。 (四)落实多元化的评鉴方法。 (五)发展学校本位特色的教师评鉴规准。 (六)教师评鉴结果应有相关的配套措施。 一、在教育行政机关方面 (一)加强教师对「教师评鉴」的认知,建立评鉴文化。 (二)建立客观公正的教师评鉴制度。 三、后续研究之建议 (一)研究对象方面 建议可扩及全澳教育人员,教育当局行政官员、学者专家、教改团体、校长、家长及学生,以充分反映各方意见,使研究结果更具客观性与外推性。 (二)研究工具方面 建议可增加因素分析或兼用测试其他性质相近的问卷,求其相关性,以验证效度,使工具更具代表性。 (三)研究方法方面 建议未来可以运用半结构式晤谈或质性研究方法,更深入探索影响教师评鉴态度的相关因素,以弥补量化问卷数据无法呈现的讯息。 (四)研究变项方面 建议可以扩大自变项的范围,使之更深入了解影响对教师评鉴看法的相关因素,以作为实施教师评鉴制度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