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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一体化是当今世界地区一体化中最为成功的范例。二战结束后不久,欧洲人就开始探索和实践外交、安全乃至防务合作。但与经济一体化的巨大成就相比,欧共体在外交和安全领域的合作始终滞后,以至于被称为“经济巨人、政治矮子、军事侏儒”。冷战结束后,1993的欧盟《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将“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CFSP)"确立为欧盟的第二根支柱。诞生于1999年的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ESDP)是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深化的表现。本文的主旨在于对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及其框架下的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的机制和实践进行详细考察和综合评估。全文一共有七章,笔者以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方式安排章节,具体如下:
第一章是导论。主要内容包括选题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资料搜集的情况、研究状况,作者所采用的理论,论文的框架结构、主要创新和不足等。
第二章的主要任务是对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CFSP)的建立和发展进行历史的考察和梳理。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最早的前延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法国提出的“普利文计划”和“富歇计划”。这两个计划相继失败。1970年的“卢森堡报告”宣告了“欧洲政治合作”(EPC)机制的确立。1986年通过的《单一欧洲法令》第一次对欧洲政治合作给予了法律上的支持。1993年11月,《马约》对原有的“欧洲政治合作”(EPC)机制进行了扩展、强化和提升,并最终建立了“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CFSP)。《阿约》和《尼斯条约》使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得到加强。尚在批准过程中的《里斯本条约》对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进行了重大改革。
第三章首先分析了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运作机制、目标和范围,然后简要介绍了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五种政策工具。本章的重点在于作者选取了这五种政策工具中最重要的两种,即共同立场和联合行动,统计了从1994年到2008年间欧盟所有的共同立场和联合行动政策产出的情况,对其中12年的共同立场和联合行动原始数据资料进行了分类和整理,然后进行了细致的定量和定性分析。
第四章是“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深化: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的产生与机制和能力的发展”。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ESDP)是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深化的表现。作者分析了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的产生背景,介绍了其产生过程:考察了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的主要机制和机制创新;总结了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能力建设的大致情况。
第五章的主要内容是欧盟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的主要实践。2003年的《欧洲安全战略》报告通过界定欧盟的安全威胁、战略目标、战略手段为欧盟在该领域的实践设定了行动方向和行动指针。作者考察了2003到2008年间欧盟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下所有的军事行动和民事任务。然后,以欧盟的冲突预防为案例,总结了欧盟军事行动和民事任务的特点,希望藉此对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的实践有更深刻的认识。
第六章是对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制约因素进行分析和讨论。这些制约因素包括:自身性质和决策机制的制约、国家利益的冲突、军费预算和军事能力的制约、美国和北约的制约以及东扩的影响。研究者们对前面四个制约因素已经做了充分研究。因此,本章的重点在于研究欧盟东扩对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影响。
第七章是对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以及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机制和实践的综合评价。可以从四个维度去理解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机制及其特征。从本质上来说,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是高度制度化的政府间的外交、安全和防务政策合作机制;从发展过程来看,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已经发展出了特殊的高度组织化的政府间主义“布鲁塞尔化”:超国家主义的成分一直在非常顽强地向政府间主义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渗透;随着欧盟对危机预防、反恐等新的问题的关注和介入,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当中的超国家因素和跨支柱因素同时增强。作者从定量和定性两个角度总结了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实践情况;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的机制建设、能力建设和具体实践是连续性的、发展不平衡性的三个环节。通过评估,作者认为,欧盟是一支举足轻重的民事力量;欧盟的军事力量兼具突破性和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