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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土地农转非制度存在着严重缺陷,它带来了地方政府乱征滥用土地、农民利益受损等严重问题,因而亟需进行系统性的改革。北京作为全国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领先于其他省市,城市化的进程也比一般省市快,随着城市规模和影响的不断扩大,大量农村土地变成了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农转非的类型多样。北京郊区土地农转非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将是别的省市正在或将要面临的问题,同时北京郊区土地农转非增值效应明显,权利、机遇和利益的变化等容易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以及各种社会矛盾的集中点。从土地农转非绩效的角度研究北京郊区城市化进程中土地问题,揭示我国农村城市化的微观基础,探讨农地转非利益分配的理论依据,不仅是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的需要,对于维护农民的土地权利、优化农地转非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且对于国内其他地区的城市化也具有很强的先导和示范作用。
本文基于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有条件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流转”等一系列原则性要求,从土地产权理论视角出发,选择北京郊区作为研究对象,运用委托一代理理论和博弈论的方法,分析了土地农转非不同路径的博弈均衡模型,通过对北京市郊区10个已进行了各种类型土地制度创新的小城镇的实地调查,以及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北京市数据,采用演绎归纳和计量分析方式,分别讨论了不同土地农转非模式对农村发展、农民福利的影响,并以北京远郊区县120户农民征地受偿意愿的问卷调查,分析了政府征地方式下失地农民的受偿意愿及影响因素。最后,就完善土地农转非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本文的主要研究成果:
运用委托一代理理论和博弈论的方法,比较分析了“政府征地”和“农地直接入市”两种土地农转非路径的博弈绩效,总结了在现行土地农转非制度下,土地征用出现“政府强制、农民抵制”这一囚徒困境的必然性,以及在监督机制不健全情况下,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民土地权益的代理人出现寻租行为的必然性。
采用演绎归纳和计量分析两种方式,对土地农转非不同路径进行了实证研究,比较土地农转非的不同模式对于城市发展、农村发展、农民福祉的不同绩效,提出“允许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让农村参与分享城市化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实现路径。
借用在环境经济学等领域广泛采用的“Willingness to Accept(简称WTA)”测度方法,选择北京远郊区县120户失地农民进行受偿意愿调查,通过实证分析,了解失地农民“受偿意愿”(WTA)的影响因素以及不同因素的影响程度。